只是杨玄感也担当了杨素那与生俱来的傲气,对于非世家出世的人不屑一顾,王世充在射箭跑马场曾主意向其示好,想与其一较射术,却被其冷冷地劈面回绝,今后便感觉此人只是个有勇无谋的莽夫,达不到乃父的成绩,便对其没有进一步的厚交。
少年这回总算抬起了头,对着王世充咧嘴一笑,一口白牙格外埠显眼:“萍水相逢,便是有缘,本应互通姓名,不过兄台此次并非为了鄙人而来,这就不算是萍水相逢了,以是此次恕难告知鄙人的姓名,如果有缘的话,我们今后还会再见的。”
王世充一下子来了兴趣,“哦”了一声:“小哥又如何能晓得鄙人是为了谁而来的呢?”
王世充在射箭跑马场见过杨玄感两次,对其印象尤深,此子年方十五,倒是力大无穷,平常的壮汉十几个一起上,都不是他的敌手。小小年纪,便可拉开两石五的强弓,双臂有五六百斤的力量,这都多亏了杨素将门世家。从小就对子侄磨练筯骨,而作为嫡宗子的杨玄感更是三岁习武,自幼就外泡药酒,内服丹药,修习杨家家传的技艺。弓马纯熟,又熟读史乘,可谓大兴城中年青一辈的佼佼者。
这些年来,王世充长年在各地经谋买卖,在大兴的时候一年加起来也不会超越两个月,对已经在朝堂为官的达官朱紫们还算体味,多数能混个脸熟,但对这些官二代富二代们就知之甚少了,他低声对一边的张金称问道:“金称,你可熟谙这个骑牛的少年吗?”
王世充哈哈一笑:“小哥公然眼力超人,不错,我们三人确切是本来是想来拜见越国公的,只是看小哥刚才跟越国公答对自如,让鄙民气生敬意,归正跟越国公也没有甚么要事,以是鄙人现在想结识一下小哥,这个要求不算过分吧。”
王世充皱了皱眉头:“金称,你在骑马射箭场没有看到过此人吗?”
杨素的身边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一身蓝色劲装,浓眉大眼,眉宇中透出一股逼人的豪气,双目中神华内蕴,骑着的一匹玄色高头大马更是神骏非常,比起边上杨素骑的那匹骏马还要高上半尺,蹄大如碗,毛发如同梳过的绸缎一样,周身模糊透出粉红色的汗液,看来就是那匹传说中的黑云宝马,黑云没有配鞍鞯,而只靠着双腿夹着黑云,抓着黑云鬃毛的这位少年,恰是越国公世子杨玄感。
少年青轻地“哦”了一声,高低打量了王世充两眼,笑道:“如果鄙人所料非差的话,中间应当是近几年在大兴申明鹊起的新贵,仪同将军王世充吧。”
张金称手搭凉蓬,远远地看去,还是摇了点头:“店主,这少年我不熟谙,但看起来象是个官家后辈,穿戴丝绸衣服,牛背上放着很多书,透着一份古怪。按说穿丝绸的人出行不是骑马就是坐车,起码也要跟着几个保护的。”
黑瘦少年的眼中闪过一丝滑头的神采,他跳下了牛背,冲着王世充慎重其事地一拱手,和刚才对杨素一样长揖及腰,王世充赶紧跳上马来回礼,耳边却听到少年说道:“鄙人蒲山郡公李密,请多指教。”(未完待续。)
黑瘦少年已经坐回了牛背,牛角上挂着两个布囊,少年的手里拿着一卷书,边看边点头,这个年代的印刷术还没有发明,而浅显的纸张极贵,线装书也没有大范围提高,藏书多是以卷轴裹着帛书的情势,更有些古书还是用的秦汉时的竹简,而这位少年现在看的,就是一册竹简,竹简后背的封面上,倒是刻着两个字: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