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许的风景他还没有看到过,一时候感觉太壮观了,忍不住拿脱手机停止拍摄,接着他就看上了这些树木。
咬着西红柿,“如何着也得吃肉啊,已经一天没有吃肉了。”正嘀咕着,接着他想到了一个更加好的体例。
“小样,你很快就会成为我的晚餐,野鸡,啧啧,我还没本身亲身脱手做过呢。”罗麦抓着野鸡,这只野鸡估计有两三斤,充足他饱餐一顿了。
他爷爷曾经说过,大青山里狼但是很多的,固然颠末他们的捕杀,但是也还没有灭尽。
轻而易举的把帐篷给搭起来,然后罗麦又找来了一堆干木料,丛林里甚么最多?那当然是干柴,只要不下雨,这类东西是随便找的。
走了好几步,罗麦发明了一种果子,红色的,李子大小,看起来很饱满,罗麦晓得这类果子,小时候他常常能够看获得,只是他出去读书今后就没再看到了。
又走了远一点的处所,罗麦找到了一种野菜,吃起来有些苦,不过很嫩,并且清热解毒,这也是好久不见的好东西了,小时候家里没有吃得的时候吃的就是这个。
不过他也只是说说罢了,并没有再去河里抓鱼,把锅子和碗给洗洁净,然后收到仙园空间里,再用水把地上的火堆给毁灭洁净。
罗麦拿出了一些白菜叶,然后把它们掰成一小块的菜片,放在不远处的空位上,然后又浇了一些灵水上去。
这也算是庇护树木,庇护植物的一种手腕吧,罗麦在把这些东西收到内里后想到。
这些东西筹办好今后罗麦在便携锅里放进了灵水,用灵水来煮东西,吃的真的便利,因为在这大青山内里如果你肯找,那不晓得有甚么是找不到的。
“下次来我必然要筹办好统统和吃的有关的家伙,全数带在身上,到时候我看还如何不好吃了。”嘴里咬着野鸡肉,锅里煮着菜,罗麦边吃边恶狠狠的说着。
罗麦天然是跑畴昔抱着野鸡了,他晓得,这就是家里的肉,大青山很大,以是不晓得存在着多少野鸡,就算是闹饥荒的时候村里的人猖獗的上山打猎,也没看到野鸡灭亡。
之前的时候罗麦家里买不起肉的时候罗盛就会拿着猎枪走上大青山,普通他都是中午的时候解缆,早晨返来的时候提着两三条野鸡返来。
三下五除二,罗麦快速的把一整碗野菜鱼汤给喝完了,直到碗里已经没有了鱼汤的时候他还是意犹未尽。
像罗麦现在水煮做出来的野鸡不太好吃,但是没体例,在这茫茫大山中能够有肉吃都不错了。
小河的水不深,石头很多,以是这就便利了罗麦下河抓鱼的念想,悄悄的把脚踏到河里,不得不说,这山里的水可比村里的河水凉多了。
鱼汤只要一个字来描述,那就是:鲜!
野鸡看得不是很清楚,以是只要你有一点吃的放在地上,再加上在一旁悄悄地等待,如果把野鸡给引来了,申明你不消饿肚子了。
第七十章 是狼还是狗?
把手指伸到水里,灵水在罗麦的节制下从手指里流了出来,灵水一从罗麦的手里流出来,河里的那些鱼顿时就不循分了。
以是像罗麦如许捕杀一两只那是完整没有题目的,罗麦走到小河边,把这条野鸡拔毛掏肚,洗濯洁净,因为没有甚么质料的启事,他只能把野鸡放到锅里水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