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汉忠,别洗了,神仙来选弟子了,快点去。”
既然是写太初,又不是秦浩轩传奇,为甚么不能最后还是太初的人一起应对事情,以是我直到最后也是感觉三小我联手更好。
太初是我写作以来,字数最多,时长最长的一本书了,也是我第三对劲的小说,我多少还是写出了太初的情,太初的风采。
“我要做秦浩轩那样的大豪杰!”
四周,一个个孩童催促道:“老爷爷你持续讲啊。”
(全书完)
太初在这一刻,正式闭幕。
跟着春秋越来越大,我更加的晓得戴德,感谢大师喜好太初,感谢大师伴随太初,但愿每一名读者都身材安康百口欢乐,但愿每一名读者身边都有像太初那样一群值得信赖,情愿为之支出统统的火伴。
为甚么不,是因为有两个启事。
新书,我会把最善于的写作‘兵器’再从兵器库里搬出来。我在《大侠等一等》等着大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