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欢见他踌躇,趁机向他灌输起代价观,“徒弟,翊儿感觉大脚都雅,天然就是美。”
“阿爹,这个姑姑是谁呀?”
不管如何,想上位就要主动争夺!荀欢重新打满鸡血,她假装懵懂地看着这位裴渊少年期间的脑残粉,又转而望向裴渊,脱口而出:
她心中不住嘀咕,男神啊,你千万别喜好裹小脚,千万别这么重口!
凶了一句后,她又有些于心不忍,终究偷偷嘀咕道,“我喜好谁,喜好甚么,你都不晓得……”
三月蚕市四月锦,正月里尤数灯市最为热烈。熙熙攘攘的长街上,摆满了卖花灯的摊子。
“阿翊你如何懂这么多?我可没教过你这类东西……”
来往的路人越聚越多,几近都是些游手好闲、垂涎美色的男人。裴渊以太子太傅的身份站在这堆人中,非常不天然。眼睛不能往地上看,地上是满登登的女人脚;也不能往前看,前面是盖着盖头的女人脸;更不能翻眼往天上看,那本身就成傻子了。万般不适之下,他只能专注地看着怀里的太子。
“徒弟,你目光这么高?就没相上的女人么?”荀欢就喜好看裴渊难堪,她眨眨眼睛,寻他高兴。
裴渊开初也是愣了一下,回想了半晌后,也笑开,“阿珍?”
裴渊暖和地扶住了小珍,拍了拍她的肩,“浮云白衣,如驹过隙。阿珍,我懂你的感慨。”
这几年,裴渊早风俗了太子的抽风病。他抚了抚太子的头发,温暖笑道,“本日,阿翊想如何就如何,好不好?”
荀欢酸着鼻子,趁着墨迹刚风干,便一把夺下了裴渊手中的竹签。她要收藏着,要不时捧,日日看。
怕他记不住,荀欢又从速补了一句:“徒弟你只能喜好大脚,翊儿不准你喜好小脚。”
“徒弟不想看脚,就看别的嘛。我听闻,女子以云髻雾鬟为美,以娥眉青黛为美,以朱唇皓齿为美,以玉指素臂为美。”
看他口中体贴,面上却有很多闪避之色,荀欢不悦,“我甚么都不喜好。”
甚么?裴哥哥?!心底一个声音奉告她,火线高能!男神的疑似青梅竹马呈现了!荀欢势需求警戒,她愤力昂首,怒刷存在感。
“是这个理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