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郎君教的啊,小郎君交代过十四郎,做事情一步到位,最好让人一眼看到答案。十四郎就是这么高的时候学的,徒弟说太小学不好。”十四郎一脸对劲,巴巴看着薛紹,但愿他能给赞一个。
“十四你搞甚么鬼?”薛紹捂着右手,泫然欲泣。
“洛城鞋魔当得还不错吧?”
“混口饭吃,混口饭吃。”十四郎臭屁的学起薛紹的口头禅,模样要多嘚瑟有多嘚瑟。
唱歌犬:有一天我瞥见他们翻开一个箱子,箱子里有好多木头人。并且我还瞥见船上瞥见有个白叟躺着,死活不知。
“蛮好的,如果这个鞋字能换一下的话……小郎君你又套我话。不刻薄。”十四郎说道一半,蓦地回过神来,认识到已经晚了。这糟苦衷到底还是让小郎君晓得了,必然是大兄奉告小郎君的,必然是。
“小郎君感觉如何?昂?”十四郎高傲的像个孩子。
“现在还不可,要比及小郎君大一些才行。”
十四郎只是摇了点头,做了那么多好事,还想一死了之,哪有这么好的事情。必然有人逃过那天的追捕,苟延残喘的活了下来,等着我去将他碎尸万段,挫骨扬灰,不然这仇恨为何只涨不消?十四郎的徒弟安慰不成,遂叮咛十三郎,也就是他的师兄好生看着十四郎,这一看就是十二年,这也是为甚么十四郎对十三郎言听计从的启事。日趋收缩的仇恨无处压抑,因而十三郎便把十四郎带到了薛家小郎君这里,十四郎有了新的人生目标,日夜关照着薛家小三郎。PS:像看住本身小mm一样看好薛三郎,十四郎真的还就做到了,不晓得此时那猪脚薛紹会如何想?内心暗影面积应当不小吧?
“好了好了,够了够了。”在如许下去,公主府石狮子的膝盖都给划断了,今后怕是连中箭的机遇都不给,这个十四郎好生残暴。
“好朴重的答案,谁教你的?”薛紹一脸懵逼,几乎脱口问出这么大是多大。
“已经睡着了”薛紹有气有力的答复,扰人清梦。
有一天,县令荆公碰到了这二人,看了好一会儿,然后他感觉此事必有蹊跷。(元芳你如何看?)
“大抵这么大就行了。”十四郎比划了下高度,表示薛紹长到他腰部位置便能够了。
县令扯谎要本身的老娘也开开眼,就把两人一狗带了归去。然后分开鞠问。不审不要紧,一审吓一跳。
相较于袁枚笔下的社会阴暗面,此时的唐朝人脑洞还没有开的太大,唱歌犬是整不了,木偶倒是做了很多。人类文明程度的进步老是伴跟着内心阴暗面的疯涨,并且没人能够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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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啦,金子呢。”薛紹底子不看十四郎的脸,一双眼睛直愣愣盯着背后的大承担。十四郎也不答话,刹时将刚才的事情忘在脑后,献宝似的将承担翻开,像是方才在黉舍得了一朵小红花,急着拿回家给爸爸妈妈看一样。
“再捏个小熊和安妮出来。你之前捏的不是很好嘛?”
“三郎要多大的熊?是这么大,还是这么大?安妮要配上帽子嘛?上色的事我包了。”十四郎脱手笔划,归正都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