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逃出女儿国 > 第117章 平头哥地獾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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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过凤凰山脉外岭,行走在古树丛林之间,薄雾缭绕,白沙般的漂泊在空中,披发着一股未知奥秘气味。

“来的恰好,看我红莲业火!”

五阶凶兽地獾鼠,和地球平头哥类似,存亡看淡、不平就干,不管面对多么刁悍的敌手,都能龇牙咧嘴、亮出爪子干架。

随即,双爪好似装了马达一样,转眼间刨出一个地洞,埋头钻进地洞消逝不见。

“哎……”

未成年的地獾鼠,在晋升到五阶时,每天都要吃十几颗心,猎杀十几头凶兽。

但是,蓝星本身就是一个当代玄幻天下,具有能够充当天眼的监控鸟,倒也不敷为奇。

很快,她便看到一副血腥场景。

这时,地獾鼠微微昂首,暴露一小我性化的鄙视,张口吞掉剩下的熊心。

沙沙、沙沙……

因为它身上的气味,已经无穷靠近宗师。

林山梅‘铮’地一声,将长枪插在身边,双手拈花捏指,结出各种指模。

庆之先生监控林山梅的百灵鸟,就是一种能长途监控的精灵鸟。

她才会让林山梅分开小林村,遁藏山中喜好掏心脏的凶物。

“这是……地獾鼠!”

何况,劈面还是一个修为不如它的女武者。

本来和婉的外相,也化为豪猪一样的箭羽,五官更是变得狰狞非常,脸上血筋密布,青黑如紫魔。

“小梅,你实在是太打动了。”

不过,很快变成狰狞。

――狂化!

平头哥地獾鼠狂吸一口气,身子顿时平空暴涨一截,本来站起来只要一米三,现在能有一米五几。

恰是因为爱才,怕林山梅捐躯。

俄然,前面标致一股腥味,她的瞳孔突然一缩,下认识放慢脚步,循着腥味悄悄靠近。

这是林庆之年青时所作的成名诗《飞鸟》中的一句。

面对气势汹汹的平头哥,林山梅不敢有涓滴粗心。

下一秒,她的双手便轰然燃起赤色业火,跟动指模化为朵朵红莲、缭绕在她的身前,一面护着她一面蓄势待发。

林庆之轻叹一声,召回监督林山梅的百灵鸟。

这只地獾鼠从内围走到这,估计死在它爪下的凶兽,已经达到上千只,很快就能晋升为五阶凶兽。

精灵鸟不是真的鸟,而是由诗文变幻的鸟。

见到天平生头、喜好掏心的五阶凶兽地獾鼠,林山梅心中的迷惑顿时豁然开畅,小林村四周凶兽俄然变多,都是这位平头凶兽惹的祸。

明显,平头哥是不筹算给对方时候出大招,因而率先建议了打击,浑身弥漫着狂暴气味。

跟进山脉深处的百灵鸟,顿时化为一道流光,消逝的一干二净。

这时,平头哥地獾鼠从地上探出头,见林山梅没有中箭,只是蒙受些许皮外伤,乌溜溜的小眼睛里闪过一道惊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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