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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壁滩上,小草固执的发展在干枯的泥土里,稀少的老树坚固的独立于风沙中,一只受伤巨蜥在寻觅着水源和食品……它们都在用生命解释着天下的残暴,同时也在奉告我们,生命,在于对峙!
血狼跑了一个时候后,火线呈现了一座小城池,他化为人形,然后和任羽思走进城去,他们需求买两匹马,固然现在已是半夜时分,但是有钱就不愁没货。
草原上,一名美女骑着一匹血红色巨狼。
任羽思看着这片峡谷,她不由有点惊骇,不自发的靠近血狼,如果不是在顿时,估计她会抓紧血狼。
“大叔,胡杨镇在哪?”任羽思开口问道。
这群强盗的头子看着血狼二人的修为,他霸气的说道:“二位,有钱劫钱,钱不敷就劫色,你们看着办吧!”
“别的的处所沟壑纵横,非常难走,如果赶上强盗就更费事了,还是走这条大道吧!”血狼无也奈,他沉吟半晌,又道:“思思,你如果怕强盗,能够背起我从空中飞畴昔啊!如许绝对安然。”
“好。”
小镇还算繁华,窑孓,买卖场等文娱场合都有,因为这里靠近北域,很多冒险者会颠末这一带去北域寻宝,人流量大,小镇里的买卖天然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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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任羽思微微点头,发起道:“火线是一片荒无火食的草原,我们化兽前行吧!”
“狼哥,火线有一座小村落,我们畴昔问问路吧!”
两人走在城中,街道上仍然有一些人,血狼找了小我探听,那里能买到马?那人奉告他xx驿站有很多好马。血狼和任羽思去xx驿站买了两匹结实的宝马,他们不作逗留,骑马出城后,直接向西北方向飞奔而去。
“好的,二位慢走,有缘再见。”
血狼速率奇快,他在草原上飞奔,所过之处,小草微微低下了头,但是一根草都没被他踩伤,或许是因为他的力量节制得恰到好处。任羽思悄悄的坐在血狼身上,她偶尔会苍茫的瞻仰着星空,偶尔会和顺的看着血狼。
200千米,骑马最快也要一个多时候,并且现在入夜了,马的目力不好,他们也不敢走快。他们还传闻这一带很乱,常常有强盗出没,强盗的首级根基都在神力四段以上,面对如许的气力,他们只能逃窜。
“大叔,你好!”血狼翻身上马,对一个农夫问道:“叨教这四周最大的城池在哪?”
任羽思也不游移,她抱着冰狐一把跳到血狼背上,嬉笑道:“狼哥,想不到你化狼后比我还威风,只是我程度有限,不然我也为你作诗。”
血狼和任羽思骑马向西奔去,很快就到了一个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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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羽思摇点头,道:“这一带太多人,算了吧!我们走山谷畴昔,如果被强盗追杀,我再背你逃窜,大不了落空两匹马。”
血狼没有多做逗留,趁着天气刚黑,他和任羽思顿时向亡影城赶去……
此时恰是傍晚,小村落里大人们去干完活后,落拓走在回家的路上,一些孩子在草堆上玩耍,一些孩子在老树上攀爬,偶尔能闻声少女在山坡上大声歌颂,声音如天籁般飘向远方,尽显大漠风情……
“老板!祝你买卖昌隆,我们告别了。”
“好,你背我去。”血狼笑道。
农夫看上去非常朴素,或许这就是浅显人的特别之处吧!他笑着回道:“小兄弟是从外埠来的吧!我们村四周只要几个小镇,想去大城池,需求走200多千米,现在快入夜了,你们还是先去胡杨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