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槽!”闪电痛骂一声,抬腿一脚把手雷踢飞,然后顺势卧倒。
耳麦里接二连三的传来战友得胜的声音,狼王和天眼合力击毙了一人,天使在精灵的保护下狙掉了一个,金刚在打光了枪弹后追上阿谁欧洲大个子展开搏斗,固然受了点重伤,但最后还是堵截了仇敌的脖子。
听到号令,我和天使毫不踌躇的进入丛林,遵循狼王供应的方位,敏捷包抄,十秒钟后天眼引爆了雷区,但我们照顾的地雷有限,所谓的雷区范围并不大,密度也不敷,首要目标是为了摈除和反对仇敌。
一时,枪声如爆豆般响起,枪弹贴着身材嗖嗖而过,两边都在高速活动,以此来遁藏对方的弹道。
我安稳了一下呼吸,毫不踌躇的扣动扳机,跟着一声枪响,仇敌的脚步戛但是止,枪弹在黑夜中一闪而逝,精准非常的贯穿了仇敌的头颅,鲜血飘溅,尸身缓缓倒地。
“在你的一点钟方向,间隔一千二百米。”
军刀和闪电脚步不断,向两侧快速挪动,同时扣动扳机,人固然在高速活动,枪弹却精准的打在仇敌藏身的树上,将他们死死压抑。
并且,我们内心都清楚,对于这些身经百战的特种兵来讲,如许密度的雷区底子干不掉他们。
“狼王,呼唤狼王,给我军刀的位置。”我对着耳麦吼道。
我们装备的是95式主动步枪,仇敌所用的兵器不是同一配置,与闪电对射的仇敌所持的兵器是最常见的ak47,与其比拟,95的精准度更高,但相对来讲能力却小了很多。
闪电咬牙切齿的从地上爬起来,望着仇敌逃窜的方向,吐了口口水,在无线电中说道:“刺客,仇敌正在向你的方位逃窜,剩下的交给你了。”
枪弹从他身边划过,他却纹丝不动,悄悄等候了几秒,心中冷静数着,俄然,他敏捷站起家抬手便是两发点射,而就在这一刹时,ak47的弹夹打空了。
正在我心急如焚的时候,耳麦里传来她的声音:“喊甚么喊,我还没死呢!”
面对这类精准到可骇的计算,任何人都反应不过来,闪电的两发枪弹,全数打在仇敌的胸口,但仇敌穿了防弹衣,这两枪并未致命,只震断了一根肋骨。
闪电和军刀的速率晋升到极致,如同两只猎豹在丛林里一闪而过,当仇敌从地雷的爆炸中复苏过来的时候,两人间隔他们已经不敷二十米。
闪电没想到仇敌会俄然停止活动,眼看ak47喷出一道火舌,闪电蓦地向前扑到,借助草丛的保护,就势向前一滚躲到一棵树后。
军刀不但是我同生共死的兄弟,更是我的拯救仇人,他的左肩有一个弹孔,就是为我挡下的枪弹。
趁此机遇,两名仇敌从树后一跃而出,向两个方向极速后退,同时手中的主动步枪开端反击。
眼下,二人相距不过二十米,这个间隔对闪电极其无益,他操纵精准的点射压得仇敌抬不开端来,可仇敌毕竟是颠末特别练习的外军特种兵,行动非常敏捷,总能在关头时候遁藏闪电的弹道,然后予以反击。
不过,引爆雷区为我们争夺了五秒钟的时候,对于普通兵士来讲,五秒钟很短,可对于我们飓风突击队来讲,足以窜改战局。
霹雷一声,手雷在不远处爆炸,仇敌趁此机遇敏捷向火线退去,行动极其敏捷,断了一根肋骨,仿佛并没有对他形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