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按照狼王的唆使,向军刀的位置快速挪动,当我达到指定位置时却没有看到军刀的身影。
五百米的间隔,如果平时我只需一枪就能把仇敌干掉,可在这富强的丛林里,别说五百米,五十米以外就看不到人影了,并且现在又是深夜,我只能挑选抵近射击。
而我却眼神一亮,仇敌压在军刀的身上,后背完整透露在我的枪口之下,恰是绝佳的机遇。
枪弹上膛,这一枪必须包管万无一失,我计算着统统能够影响弹道的身分,现在无风,但氛围湿度很高,我按照数据略微调剂了一下枪吵嘴度。
当我达到指定地点的时候,这里刚巧是一处制高点,火线是一段下坡,树木稀少,视野开阔了很多,是个绝佳的偷袭位置。
刚才的一枪固然没有打中仇敌,但军刀已经体味到我的存在,并且发明了我的位置,按照地形,间隔,时候的推算,他晓得此时我已经进入了偷袭位置。
但不管如何,西方的搏斗术在广博高深的中华技击面前老是显得过于粗笨,军刀自幼习武,他的搏斗术在全部军区都是数一数二的,两人的比武是真正的妙手过招。
现在,两人倒在地上,相互扣停止段,仇敌操纵力量的上风翻身将军刀骑在身下,军刀死死的扣住他握刀的右手,可纯真的比拼力量,仇敌要略占上风,毕竟西方人的身材本质在某种程度上要比东方人强很多,更何况军刀还是重伤之躯,能对峙到现在全凭一股甲士的血性。
“砰”一声枪响划破夜空,枪弹精准的射向仇敌的后脑,我仿佛已经看到了爆头的场面,可就在这一刹时,仇敌的身影俄然消逝了,就那么高耸的消逝在视野里。
我已经到了最好的射击位置,军刀的耳麦不晓得打到甚么处所去了,没法听到我的指令,但我们是一个偷袭小组,我们的默契无人能敌。
两人胶葛在一起,我底子没法锁定目标,冒然开枪很能够误伤军刀,我尽力让本身安静下来,等候机遇的呈现。
军刀看上去很累,左腿有些粗笨,想必是受了伤,再加上高强度的活动,血液循环加快,又没偶然候措置伤口,现在必然流血不止,可即便如此,军刀还是死死的咬着仇敌不放。
我向前走了几步,不远处丢弃着军刀的步枪,弹夹已经打空了,中间的草木上留下很多血迹,由此判定,他必然去追最后一个仇敌了,现在的处境必然很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