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的最顺手的当然是g22偷袭步枪,比来的几次战役,我用的都是它,但此次是突袭猎杀者基地,在人家的基地兵戈,不晓得会碰到甚么环境,为了以防万一,我筹办带一把大口径反东西重型偷袭枪。
基于如许的考虑,我这把g22还是要带着,至于巴雷特,我就把它拆成零件,放在背囊里,用得着的时候再拿出来,如果碰到g22没法穿透的停滞,那就要靠巴雷特大显神威了,步队当中只要我一个偷袭手,我必须做好应对统统的筹办。
可我就是喜好它银色的表面和强大的能力,固然他提示我很多次,但我始终也没有把它换掉的设法。
狂狮和灰熊一人抱着一挺加特林六管机枪,身后各背着一个弹药箱,那大箱子看上去起码有一百五十公斤重,这俩货像个没事人一样站在那边谈天,身材的刁悍程度到了变态的境地。
我对他的经历不感兴趣,我只体贴他有没有在中国犯法,只要他在大陆没有血债,我管他被人追杀,还是杀了多少人。
说到忍者,必然想到就是各种百般的暗器飞镖,我特别重视了一下,这家伙的腰间鼓鼓的,应当装了很多飞镖,就是不晓得伎俩如何样,大腿上还绑着两个枪套,内里插了两把手枪,我呵呵一笑,看来忍者也学会用枪了。
我向来没感觉这么恨过谁,我指着两张照片狠狠的说道:“等着我,我很快就会来找你们!”说完我把两张照片扔到空中,顺手一甩,m9军刀穿过两张照片,死死的钉在墙上,刀柄一阵狠恶的闲逛。
“既然你在中国没有血债,那你我之间便能够战役共处,不过你最好说的是实话,如果让我晓得你骗我……,哼!”我冷哼一声没有持续说下去。
早晨七点,统统人束装待发,在海边调集,我放眼一看,仿佛一刹时回到了特种军队,熟谙的装束,熟谙的感受,我看着大师,自言自语道:“又要出征了。”
对于反东西重型偷袭枪,我比较钟爱于巴雷特m-82a1,这类枪射程远,精度高,能力大,堪比小型火炮,全天下数十个国度的军队都设备了该枪,能够说是重型偷袭步枪中的佼佼者。
说完,我大步分开,能在凯撒虎帐中见到一个黄皮肤的亚洲人,说实话还是挺不轻易的,他能在这里保存下来,申明还是有点本领,不然早死在疆场上了。
比拟于我们这队人来讲,死神他们就轻松多了,一人带一个小背包,只带了少量的弹药,他们是去都会作战,不到迫不得已的环境,都会采取无声战役,带一堆兵器也用不上,还不如多带几把手枪和军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