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袭手一边跑一边转头看了眼紧咬着他的李安,接着讲道:“鹰巢,我是鹰眼。我现在有机遇击毙他,要求行动,要求行动!”
偷袭手眉头皱了皱,却并没有开枪去救援那些毒贩,而是提起偷袭步枪就回身往回走去。
“偷袭手跑了!”董利华趴在峭壁上叫道,手内里拿着望远镜,一向卖力监督那名偷袭手的行动。
该死的。
每只骡子身上都驮着上百斤的毒品。
换句话来讲,现在的环境已经远远超出了大师的措置范围。
“明白。”佣兵们齐声应道,想到要踏入****大地上,内心多少都有些发悚。
黑鹰佣兵团在统统佣兵团中不过是一个小的不起眼的佣兵团,他们却接了一个代价不菲的任务,刺杀一名十八岁的****新兵......李安!
“鹰巢、鹰巢,我是鹰眼,小鸡走失了!”偷袭手低声叫道。
偷袭手冲出了一段间隔,俄然听到前面没有了声音,开端还觉得是本身跑的太快了,用心停下脚步等了半晌。
“为甚么?”刀疤哼了声,沉声讲道,“因为当你的双脚踏足****的大地时,也就意味着你亲身将死神的镰刀架在了本身的脖子上,到最后连本身是如何死的也不晓得!”
“为甚么?”年青人不解地问,有一种初生牛犊不畏虎的干劲。
中年男人右脸上有着一道长长的刀疤,暴露在外的手背着纹着一只玄色的鹰头。
偷袭手内心骂了句,朝着李安随便射了一枪,回身持续朝着边疆线跑去。
刀疤取出定位器,找到了偷袭手地点的位置,转头冲暗藏在身边的部下讲道:“打算有变,看来我们必须进入****才行。记着,我们的任务是李安,射杀目标后当即退出****,毫不要多逗留一秒,明白吗?”
李安却像是甚么也没有听到,人已经消逝于山林里,紧咬着偷袭手不放。
“队长,那家伙不过是一个新兵罢了,为甚么我们不直接杀畴昔,而要这么费事?”一名二十多岁的年青人向一名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问道。
两百多斤的毒品加上几名活着的毒贩,如许的战利品对一个边了哨所来讲绝对是一次大胜利,而主导了此次胜利的竟然会是一个新兵。
“如何了?”董利华不解地问。
董利华只是出声提示一下,没想到李安竟然追了上去,仓猝叫道:“李安,别追了,快点返来!”
“不可,必须把他引到这里来,我们的行动毫不能有任何的闪失!”刀疤以不成违背的语气叫道。
偷袭手已经端起了枪,听到号令后却皱起了眉头,内心非常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