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我因违背《非人类庇护法》不得利用任何手腕伤害人类,包含摄取人类的血液,残害人类······
偶然化作娇滴滴的少女,勾引俊美的男人,做一场魅惑民气的梦。
而你只能在黑暗里冷静的祷告……
今后我便成为欧洲一带闻风色变的通缉犯……
这时,天空中扑出来一群的狼人,对着今晚的月光嗷嗷直叫。
那只狼人也便是凯威的亲生父亲,统治北海丛林一带的狼王。而我只是一个路过的人。
而我却因为敌家,那只可爱的狼人,而被抓个正着。
百年前,我被一个奥秘的人,赐赉长生的宿命,厥后我便成为他的信徒。
普通人绝对不会发明,但是不巧的是,那年国际联盟有人包藏祸心,想要获得北海丛林的珍宝,狼人之剑,刚巧当时我路过,阿谁狼王能够一向觉得是我想要偷走的吧······因而我真是惨啊。
阿谁女娃娃便是十七年后的墨小米·····
顾熙媛先发制人的说到:“狼王比来可好?”一点也不难堪是她偷走了狼王之子凯威,使他骨肉分离。
“哈哈,顾熙媛是我让他分开了,我和你们同归于尽最好了。”她看着凯威的肚子,真是好笑不是吗?
星斗当下,我便如同吸血蝙蝠般的到处游历……
归正我被国际联盟会的败类追杀,想想七天七夜不死不休,就是要找到我。并且下了暴虐的手,让我失血过量,昏死在一个不着名的村庄里······碰到了一个特别的小女娃娃。
“呵呵,我要说这些事我都懂呢!顾熙媛我们一起死吧......”10,9,8,7,6,她在冷静地数着,却已经大脑呈现了混乱,只剩下最后一口气。
顾熙媛没有管恺威的叫声,觉得是喝优缇的血喝多的撑着了。
这时,顾熙媛的面前呈现了一名乌黑色的狼人,他扎着一串风趣的胡子,摇摇摆晃的跑到了恺威的面前。
不急,再等等,那只臭狗恐怕就要炸了吧。
世人皆说我嗜血无常,可我真的只是为了糊口,无法的存活着。
当年自从我喝下她的血,便有了与之分歧的力量,我终究能够在阳光下自在的糊口了,没有任何的不舒畅,没有灼烧的疼痛感。
她也非常的高兴……而作为回报,当然是那芳苦涩甜的血。
那狼王也不想想,以我那点功力那边敢碰狼王之剑。那但是吸血鬼的必杀之物。
他恐怕就是狼王红雪域的得力助手狼长老白仓,到底是谁泄漏了她的行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