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天马牧场 > 第十四章 鹿……大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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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普通的牧场用夸特马,并不是很贵,只要3、四千刀,可题目是……丁翔的帐户里,仿佛从没有超越几万美金的时候。

看来,这只荣幸的小猞猁恰好钻了个空子,荣幸的获得了一片无主的地盘。

倒是碰到过一只猞猁,在200外的对准镜中看到它蒲伏着逼进猎物,一只灰野兔。食指已经搭在扳机上的丁翔踌躇了一下,便被长着黑毛立耳的大师伙警悟的逃脱了。

“竖子不成教也!”

其他兄弟还是狂打叹号表示惊奇的时候,范东进已经敏捷进入了“顿时疯”状况。

“丁,你是对的。猞猁的滋长力固然不弱,但在欧洲,因为耳朵上竖起的黑毛,它们曾被以为是妖怪的化身。在上个世纪之前,就几近已经被灭尽了。而在北美,它们身上代价不菲的毛皮,也成为了它们的原罪。几十年前还到处可见的这些家伙,现在越来越丢脸到了。”

以是,当老兰斯建议再买两匹适龄的马,每年还能繁育出一匹小马驹以增加牧场支出时,丁翔想都没想就回绝了。

又是一脸的慒逼相,拉姆更含混了:“BOSS,你不会是有疆场后遗症吧?驼鹿身上哪有甚么大炮?”

“好,我记着了!你说话算话哈!”

“对了,拉姆,不能只要个鹿头吧?鹿身上可都是宝,鹿肉就不说了,鹿血、鹿皮……OK,说这些你也不懂,别的就算了,阿谁鹿……大炮给我弄下来,那但是绝对的好东西!”

严格的来讲,牛仔们的公用马匹,都是必必要由牛仔本人来亲身照顾的,为的是就是促进人和马匹之间的豪情,培养默契度。

在那天打靶以后,丁翔让报酬之冷傲的枪法,也使得老兰斯开端放心的构造打猎野猪的行动。可惜,全部猎装,是非枪齐备的丁翔跟着兰斯爷俩在那片广漠的丘陵地带转悠了好几天,连根大野猪的毛都没找到。

“好的,兰斯大叔,我们来了!”

牧场太小,真正的牛仔也只要兰斯父子两个。以是,蓝星牧场中的马只要不幸的两匹。究竟上,就这匹老马,也都是上一任牧场仆人留下的。

“都给老子滚粗!”

“我的,我的,翔子,这根东西必须是我的!我一个月后和你嫂子蜜月的第一站,就去美帝。你小子如勇敢不给我留着,到时,我就阉了你那根!”

老兰斯说,这是只未成年的猞猁,应当是刚来到这里不久。因为半年前,曾经有一只猞猁就在这四周被拉姆干掉了。

跟过来的拉姆连连拍掌:“接下来,你要将它的头部全部的切下来,然后便能够送到奥尔巴尼的皮具店,让他们给你加工成标本。哇哦,这个家伙的角真的好标致,我数数……足足有十四个叉呢,老板,你运气真好,如许的鹿头挂在房间中,绝对会紧紧吸引住每一个客人的眼球,这就是男人的意味。”

第二是夸特马号称天下上最优良的牧场马,它松散的身躯非常的合适牛仔活动。比方:绕圈、截牛、绕桶、套牛犊等。同时,夸特马的哑忍性也非常的好,它能够一天都呆在牛群旁而不会感到烦燥。以是,在美帝,夸特马也被牛仔们称之为“最密切、最值得依靠的火伴”。

这类论调,听起来有些冲突。可这就是美帝人,特别是德裔美帝人的原则——私家财产崇高不成侵犯,真要侵犯了,哪管你甚么几级庇护植物,照杀不误。可除此以外,统统都是大天然的奉送,不能狂捕滥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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