盎格鲁一撒克逊期间已有男爵一词(Baron),但无男爵爵位,并且词义不敷肯定。似有“自在者”或“国王的臣仆”之意,但无高贵的含义。英国男爵呈现于11世纪。到12世纪初国王大部分初级世俗贵族都被封为男爵。此中少数与王室干系密切、封地较多者又被称做“大男爵”,其职位在伯爵和男爵之间。很快,大男爵产生分化,显赫者升为伯爵,其他与浅显男爵不分伯仲。正因当时男爵活着俗贵族中占了很高比例,乃至于“男爵”一词耐久作为贵族的调集名词利用。11-14世纪,男爵的封号和封地可通过血缘和婚姻干系通报,但不得随便出售和让渡,历代国王也不随便增加或剥夺贵族封号。1387年,理查德二世初次补充男爵爵位,比奥查姆波?德?豪尔特被封为基德敏斯特男爵。今后数百年至今,居于5级贵族之末的男爵始终人数最多。
在学界,有一种很风行的说法:英国5级贵族是上院的当然成员。史实却非如此简朴。在13-15世纪,固然统统大贵族都具有列席上院的资格,但每届议会召开前还必须获得盖有国里的国王诏令,不然不成前去开会。自14世纪起,伯爵、子爵、男爵以及公爵之子又称为“勋爵”(lord),厥后勋爵也可泛指公爵以下的侯爵、伯爵、子爵、男爵。其涵义与“权贵”(nobility)一词附近。别的,在英国“贵族”一词始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贵族(aristocracy)源于希腊文和拉丁文。在希腊文中原有“杰出”、“优良”之意,能够用来指大贵族。但在含义较遍及的拉丁文中,该词除了用指大贵族外,还包含职位较低的自在人,并含有“笨拙”、“平淡”的贬义,而后同形异义地转化为英文源,意为服兵役的自在农夫。从诺曼征服到近当代,aristocracy用来称呼包含骑士在内的大小贵族。5级贵族构成后,为示辨别,又用Peers以及调集名词nobility和Peerage专称上院大贵族。今后,Nobility除用指上院贵族外,偶然还泛指官场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