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天命半道 > 第14章 传家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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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是,他再迎遨学院里,挑选了学刀法。

“你的床呢?”

“来,激活你的圣光护罩还是甚么的,跟我出去玩去吧!”

而刀,固然让他整小我看起来鲁莽了很多,却也确切的为他带来了很多的好处。

当然,也有更实际的启事,作为一个家徒四壁的年青人,他感觉本身能够将来只能去军队内里去地痞,看看有没有出头之日。

“出去玩?好啊!好啊!不过……先等我洗一下脸吧?”一听出去玩,艾琳刹时就欢畅了起来,不过,很快就想起来了,本身起床今后,都还没洗脸呢。

第二天一早,孙承欢起来的很早。

他练习的,是刀法。

她也得跟着本身走吗?

“这个是我们现在的金币,你对比这看一下。”孙承欢从兜里取出来了剩下的最后一个金币,一起递给了艾琳。

最关头的,是因为“刀”这类兵器,本来并不是艾斯大陆统统的。

“这个……”孙承欢不晓得该如何答复了。

……

对于孙承欢来讲,普通的作息,指的就是每天早上起床了以后的刀法练习。

这……不比金币更值钱吗?

是他的祖父……嗯,必定能够再往上倒,搞不好能够是孙家从祖上传下来的,不过孙承欢所能晓得的,就是,这是本身的父亲留下来的东西。

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

本身真蠢,真的。

蓬莱国的兵士,用的都是刀。

天然,是需求练武的。

不是说艾斯大陆本来没有刀,是有的,只是向来就没有人用来当作与人对战的兵器罢了。

一套刀法全数练习一遍,用了孙承欢足足半个多小时。

那是因为他没有剑……

晃的孙承欢眼晕。

“不消,全都给大哥哥你吧!明天你为了我花了很多钱的……”

不过,这都不是关头。

但是一千七百年前的默斯公国的金币啊!

“……你说的很有事理。”孙承欢愣了一下,点了点头。

是啊,保藏……

当然,另一个启事就是,剑看起来比刀都雅。

本身真的傻!方才想甚么去纳泽尔城买不起屋子啊!这里是一个公主啊!

不是迎遨学院传授的,是孙家传下来的。

他是一个武者。

在人与人的交兵中第一次见到刀,是在天命元年……

他的这把“破刀”,有一个很特别的处所:特别沉。

“嗯,你这个是之前的默斯公国用的金币,我这个……是现在的默斯国用的,天然是不一样的。”

只是……

有一身好刀法,或许将来在军队里能被人赏识?

“哦……艾琳啊……”孙承欢也一下子不美意义了。

他也出了一身汗。

在本身的院子里,孙承欢在练的这套刀法,也是有来头的。

以是,在蓬莱国的期间里,根基上没有甚么练武的人会练剑。

纳泽尔可跟迎遨城不一样啊!那边本身要买一套屋子……

“哦!钱啊!我有!”

毕竟军中近战的时候还是以刀为主战兵器的。

过了一会儿。

以是,出一身汗,再普通不过了。

天还没黑,别做梦。

这些东西固然到了默斯的那些学院内里必定也都还是要学的,但是孙氏祖训内里有一句话,孙承欢到现在固然都不明白为甚么那么说,却记得很深切的。

“仿佛我这些要大一圈,并且上面印的花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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