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然,远处传来女子呼救的声音。
“哎哟!”女孩撞地今后惨叫一声,再无声音。
女鬼闻言如蒙大赦,立即化成一阵阴风逃遁拜别。
自打叶欢记事起,被他称为老混蛋的师父就跟狗皮膏药般粘在雷公山深处的尼姑庵里,每天除了各种奉迎老尼姑,就是逼着叶欢吃些乱七八糟的香花毒花毒虫,乃至还常常把叶欢扔在一个披发着腥臭气味的大缸里浸泡。
女鬼战战兢兢、哆颤抖嗦解释道:“我……我没想害人,只是无聊感受好玩,求……求求你不要杀我!”
女孩神采惨白,一只脚被一根树藤缠着,裙摆一片狼藉,倒垂而下,完整起不到半点讳饰的感化,刚好暴露了内里粉色的底裤。
叶欢对本身这个好色师父的脾气但是一清二楚。
“畴前有座山,山里有座庵,庵里有个老尼姑,另有一个白白嫩嫩的小尼姑……”
“嘤……”
也正因如此,叶欢现在可谓是百毒不侵,铜皮铁骨,更是练就了一身捉鬼降妖的本领。
“不过,老混蛋说内里的天下长得都雅的女人可多了。”
青狼仿佛听懂了普通点了点头,如果有人细心去看,定然会诧异的发明凶悍非常的青狼眼中竟然挂着不舍的泪珠。
“啥有缘人啊,我看小尼姑就是我的有缘人。”
叶欢撇了撇嘴,挑了挑眉头,倒是百思不得老尼姑的设法。
说完,脚下生风,仿佛猴子般在密林中窜了起来。
从那声音来听,女子应当喊了大半天了。
用小尼姑的话来讲,老混蛋说的话连一个标点标记都不能信。
此时,叶欢看到一个穿戴红色衣服的女人正蹲在树上,嘴里吐出一条三四米的长舌头,那条长舌头恰好卷在了长裙女孩的脚腕处。
“老混蛋除了好色,还满嘴跑火车,换作我是师太,早把他赶下山了。”
叶欢跑到女孩身边,快速查抄了一下女孩的身材,发明除了被长舌女鬼缠住的脚腕有些青紫以外,倒也没其他题目。
富强山林的巷子上,一个少年骑着一头半人来高的庞大青狼,一边走着一边哼着不着调的自创歌曲。
传说这座雷公山曾有雷公奉天帝之命携天书来临,化为凡人普济众生。
这座山名叫雷公山,坐落在苗疆山脉的最深处,被誉为全天下巫医的发源地。
噗通!
在这片雷公山,叶欢但是霸王般的存在。
并且叶欢早就看出来了,这女鬼要真想害人,面前这个长裙女孩早就没气了。
“拯救!拯救啊……!”
之前的时候叶欢可没少偷看小尼姑沐浴,对她身上长了几颗痣天然记得清清楚楚。
不管山精鬼怪还是豺狼豺狼,见了叶欢全跟孙子一样,底子不敢有半点脾气。
卧槽,不会摔死了吧?
这只女鬼几百年前被人欺侮,一时想不开在这棵树上吊颈而死,灵魂不得循环,便变成了一只吊死鬼。
叶欢正在打量林依依胸前的矗立,忽见她挥手要打本身,一把抓住她的手腕,一脸当真道:“美女姐姐,我能看看你的胸吗?
雷公山连绵千里,正面被开辟为旅游圣地,后背除了鸟兽以外,更是人迹罕至,而此时叶欢恰是行走在山林的后背。
然后,就是漫天的暴雨滂湃而下。
叶欢倒是有些愣神,古怪道:“奇特,这荒郊野岭的如何会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