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树枝繁叶茂,此时一根树枝吊颈挂着一个穿戴长裙的女孩。
但是,老尼姑恰好就信,还真是信了邪了。
在这片雷公山,叶欢但是霸王般的存在。
叶欢跑到女孩身边,快速查抄了一下女孩的身材,发明除了被长舌女鬼缠住的脚腕有些青紫以外,倒也没其他题目。
“畴前有座山,山里有座庵,庵里有个老尼姑,另有一个白白嫩嫩的小尼姑……”
过了一会儿,林依依幽幽地醒了过来,方才展开眼睛,一看到面前的叶欢,顿时尖叫了起来:“啊……!你是谁?”
一想起美女,叶欢双眼顿时亮了起来,顺手抓了一片树叶扔到嘴里,仿佛又有些不放心小尼姑,揪了青狼的耳朵一把,对着胯下的青狼说道:“小青,我分开这段时候,你可得给我照顾好小尼姑,别让老混蛋欺负她。”
叶欢撇了撇嘴,挑了挑眉头,倒是百思不得老尼姑的设法。
当时那场大火整整烧了十天十夜,目睹没法扑救的时候,俄然一道婴儿的抽泣声从大火里传了出来。
女孩神采惨白,一只脚被一根树藤缠着,裙摆一片狼藉,倒垂而下,完整起不到半点讳饰的感化,刚好暴露了内里粉色的底裤。
用小尼姑的话来讲,老混蛋说的话连一个标点标记都不能信。
叶欢对本身这个好色师父的脾气但是一清二楚。
叶欢晓得这只长舌女鬼,怜其出身,倒也没有将其打死。
从那声音来听,女子应当喊了大半天了。
自打叶欢记事起,被他称为老混蛋的师父就跟狗皮膏药般粘在雷公山深处的尼姑庵里,每天除了各种奉迎老尼姑,就是逼着叶欢吃些乱七八糟的香花毒花毒虫,乃至还常常把叶欢扔在一个披发着腥臭气味的大缸里浸泡。
尼姑庵里就俩尼姑,一个老尼姑一个小尼姑。
然后,就是漫天的暴雨滂湃而下。
并且叶欢早就看出来了,这女鬼要真想害人,面前这个长裙女孩早就没气了。
嘀咕了一句,叶欢俄然想到了某种能够,冷哼一声:“必定是那只长舌女鬼,老子没弄死她是老子仁慈,现在竟然敢忽悠老子玩?哼,看老子把你的舌头扯下来当鞭子耍。”
老混蛋说叶欢就是雷公来临,但想要找到天书完整天帝的任务就得去找有缘人,而阿谁有缘人的胸口有一颗痣。
一想起小尼姑那曼妙的身材跟屁股上的黑痣,叶欢又叹了一口气:“哎,如果小尼姑屁股上的痣长在胸口就好了,那我就不消下山了。”
传说这座雷公山曾有雷公奉天帝之命携天书来临,化为凡人普济众生。
这座山名叫雷公山,坐落在苗疆山脉的最深处,被誉为全天下巫医的发源地。
“哎哟!”女孩撞地今后惨叫一声,再无声音。
“啥有缘人啊,我看小尼姑就是我的有缘人。”
叶欢倒是有些愣神,古怪道:“奇特,这荒郊野岭的如何会有人?”
叶欢冷哼一声,也懒得跟女鬼计算。
老混蛋只是含混的奉告叶欢,人间凡有九窍者皆有灵,而这类通灵之术是天上的神仙才有的本领。
被吊起的女孩落空了牵涉,立即掉了下来,重重跌落在地。
对于叶欢能跟除了人类外的其他生灵对话的才气,老混蛋也说不出个以是然来。
不一会儿工夫,叶欢就来到了呼救声不远处,昂首一看,破口就骂:“我靠,长舌鬼,公然是你搞得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