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混蛋除了好色,还满嘴跑火车,换作我是师太,早把他赶下山了。”
雷公山连绵千里,正面被开辟为旅游圣地,后背除了鸟兽以外,更是人迹罕至,而此时叶欢恰是行走在山林的后背。
同时,因为惊骇和自我庇护的本能,林依依伸手就向叶欢脸上抽去。
噗通!
当时那场大火整整烧了十天十夜,目睹没法扑救的时候,俄然一道婴儿的抽泣声从大火里传了出来。
被吊起的女孩落空了牵涉,立即掉了下来,重重跌落在地。
富强山林的巷子上,一个少年骑着一头半人来高的庞大青狼,一边走着一边哼着不着调的自创歌曲。
“十九年了,老混蛋常常要赶我下山,不就是怕我打搅了他跟师太的功德吗?”
并且叶欢早就看出来了,这女鬼要真想害人,面前这个长裙女孩早就没气了。
冰肌玉洁的双腿露在内里,的确是春光无穷。
俄然,远处传来女子呼救的声音。
“滚!”
阿谁长舌女鬼听到叶欢的声音,猛一昂首,嗖地一下把长舌头收了归去!
叶欢翻身跳下青狼的背,摆了摆手:“小青,你归去吧,记着我的话,照顾好小尼姑。”
据老混蛋说,他当年是在一场丛林大火中捡到的叶欢。
从那声音来听,女子应当喊了大半天了。
不一会儿工夫,叶欢就来到了呼救声不远处,昂首一看,破口就骂:“我靠,长舌鬼,公然是你搞得鬼!”
叶欢正在打量林依依胸前的矗立,忽见她挥手要打本身,一把抓住她的手腕,一脸当真道:“美女姐姐,我能看看你的胸吗?
但是,老尼姑恰好就信,还真是信了邪了。
那颗痣就是雷公要找的天书。
青狼仿佛听懂了普通点了点头,如果有人细心去看,定然会诧异的发明凶悍非常的青狼眼中竟然挂着不舍的泪珠。
大树枝繁叶茂,此时一根树枝吊颈挂着一个穿戴长裙的女孩。
叶欢边喊着,三步并做两步冲到了不远处一棵大树上面。
叶欢撇了撇嘴,挑了挑眉头,倒是百思不得老尼姑的设法。
之前的时候叶欢可没少偷看小尼姑沐浴,对她身上长了几颗痣天然记得清清楚楚。
用小尼姑的话来讲,老混蛋说的话连一个标点标记都不能信。
只不过在叶欢的眼中却有些不一样。
在这片雷公山,叶欢但是霸王般的存在。
叶欢抬开端,瞪了一眼垂手站在女孩身后瑟瑟颤栗的女鬼,喝道:“说,如何回事!”
但是,女孩子是摔晕了,当然,或许是吓晕了。
说完,脚下生风,仿佛猴子般在密林中窜了起来。
“啥有缘人啊,我看小尼姑就是我的有缘人。”
“你这女鬼都死几百年了,老子看你不幸充公了你,现在竟然还想杀人?的确是鬼胆包天呐!”
叶欢跑到女孩身边,快速查抄了一下女孩的身材,发明除了被长舌女鬼缠住的脚腕有些青紫以外,倒也没其他题目。
叶欢倒是有些愣神,古怪道:“奇特,这荒郊野岭的如何会有人?”
自打叶欢记事起,被他称为老混蛋的师父就跟狗皮膏药般粘在雷公山深处的尼姑庵里,每天除了各种奉迎老尼姑,就是逼着叶欢吃些乱七八糟的香花毒花毒虫,乃至还常常把叶欢扔在一个披发着腥臭气味的大缸里浸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