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提那东西还好,一提到我吃了那东西,凌风就像是我吃了他的肉一样,那看向我的眼神里,意义清楚是要把我千刀万剐方解贰心头之恨。
“别说哥们我不仗义,要想获得树灵之心,必必要有鲜血让它现本相才有机遇。我们三其中只要你的血最年青最有引诱力。只能让你捐躯一下了。”凌风倒是给我解释了之前关于血的题目。
布思大抵流出了小半碗的量,血才开端窜改成普通的红色。而凌风因为吃了我那份,血流了起码一大碗才开端变得普通。
我狠狠点点头,如许一个经心为我的女人,我如何能够不珍惜呢?凌风见我和布思旁若无人地秀恩爱,像是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一样地抖抖身子,催促道:“你们两个别秀恩爱了,快走吧,这处所要消逝了!”
“你别刺激他了,树灵之心但是百年难遇,要孕育它起码是千年以上的树灵才行。并且就算赶上,想要把它活捉吃下去,难度不亚于让一个死人复活。”布思在一旁轻笑道。比起一样从半空跌落下来的凌风,布思明显没那么狼狈,不晓得是不是表示布思比凌风更短长呢?
它对我的血液渴求着,但是仿佛又很害怕我,就像是一个小孩一样的心智,离我忽远忽近地漂泊着。我晓得不能打草惊蛇,尝试着又多挤出几滴血,公然这馋嘴的东西终究没有抵挡住引诱,靠近了我滴下的血液,像是喝奶一样地吮吸起来。
不过这却让我更摸不着脑筋了,凌风能够比我大也就罢了,但是布思,如何看也是比我小的年青妹子啊!
凌风白了我和布思一眼,闷闷地不说话。我好不轻易抓住一个能够刺激凌风的机遇,那里能就这么放过他呢?并且得了宝贝,我如果弄不清它的服从,岂不是白白守着金山做贫民?
布思是不会害我的,我坚信。我把那东西吞下去以后,刹时感受本身充满了活力,之后果为失血过量带来的有力感也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