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秦轩盯上郑少淳的目标,以及他跟出城去以后要做甚么,高老二压根没问,也不成能会问。
但对方是否情愿冒这个风险,秦轩拿捏不定,是以凑过甚去时,语气中透着商询之意:
秦轩悄悄溜出了王府,径直向着城西方向而去。
…………
恰好这类螳萤性子又极其刚烈,特别是雌虫,一旦被捕获,立即就会自断头颅而亡,底子就没法豢养。
且还必须是夜间,因为雄虫求偶的时候,恰是夜间!
这类事,晓得得越少越好。
两刻钟后,夜幕来临。
傍晚时分!
究竟上,这类事郑少淳早已是轻车熟路。
毕竟只是在西流山的核心边沿地带,捕获的又是毫无进犯力可言的小妖虫。
并且螳萤另有一个习性,和螳螂一样。
且一旦他脱手,被惊扰到的螳萤,很快就会四散逃离。
不过,吞服此虫也很有讲究,那便是必须在雄虫和雌虫交合,且还没有结束时,将它们一齐捕获,同时吞服掉。
说完,高老二抱拳一拱,回身拜别。
这家伙乃是元武顶流郑家的嫡裔三少,金贵得很,无缘无端天然不会以身涉险。
他可不像秦轩一样,背后有着顶流王家撑腰。
得知郑少淳乃是单独一人出城,并且还是挑选的入暮时分,秦轩精力大振,几近没有半分踌躇,立即就做出了今晚行动的决定。
“我想让高二哥帮我留意一下郑少淳的行迹,一旦看到他出城,便立即赶来奉告我,高二哥能抽出时候吗?”
以是,明天这件事,他思来想去,还是能够信赖高老二的。
见他如此利落,秦轩将心一横,当即便接道:
但现在并不是捕获的时候,郑少淳还在耐烦地等候。
郑少淳的重视力,已经被前面山坡半空飞舞闪动的一点点青芒吸引了。
此时的郑少淳就冬眠于一处小山坡中间的树林内。
此虫之以是得名,乃是因为其形状看起来如螳螂普通,但雄虫的腹部却能收回淡青色的荧光,一闪一闪吸引雌虫,如同荧火虫普通。
闻言,高老二愣了一下,很快就反应了过来,呵呵一笑:
据高老二供应的动静,郑少淳去的恰是元武城西郊方向。
不过,他只是沉吟了几瞬,便重重地点了点头:“这件事我亲身去办,必不会暴露马脚,留下陈迹。”
但明天,明显统统都将分歧!
是以,两年以来郑少淳夜探西流山已有七八次了,从未出过任何不测。
仓促赶往王家大宅,将动静通报给了秦轩。
不出不测的话,应当是去往西郊二十里开外的西流山,但应当不会过分深切。
比来这两年,他几近每隔三四个月,便会来一次西流山,轻松捕获十几对正在交合的螳萤,生吞下去后,便能折身返回元武郡城了。
且其结果,还能保持一段不短的时候,乃至长达数月之久。
那便是长年沉迷酒色,掏空身材,在那方面力不从心的男人,吞服此虫,能够敏捷地补足精元,再次生龙猛虎。
而他之以是没有带任何侍从,明显也是因为这类事并不但彩,并不想让人晓得,背后非议本身雄风不再的原因。
这些闪动飞舞的青芒,恰是一只只求偶的螳萤雄虫,数量有上百之众。
那就是雌虫在和雄虫完成交合以后,会立即将雄虫吃掉,以弥补本身的营养和能量,为腹中的后代孕育做筹办。
“实在也没甚么,只要高二哥谨慎一点,别留下陈迹,就算出了事,也不会连累到你头上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