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等。”
“哎?!如何是一颗石头!”冷巷中传来男孩的悲鸣。
这胖老头别看他是一小我类的模样,实在和之前的哈科萨一样,都是假装成人类的恶魔,居住在这座都会大抵有几十年的时候了,与巫妖的友情还不错,他不但发卖一些市道上没有的质料,并且还发卖不为人知的谍报。因为是恶魔,有特别的谍报来源,只要给钱就能晓得,到现在,约翰还不晓得他们是如何晓得的。
男孩见约翰没有拿出钱的意义,抬起手臂执意挡在约翰的面前:“你不还钱给我,我就不让开!”
满身脏兮兮的男孩说话了:“阿谁,能不能把我的钱还返来?”
是啊,不出一趟远门是不可了,这座都会已经没有他待下去的来由了,该抓的好人在这几十年间都被他抓没了,使得这座都会一向传播他专门抓好人,是雾之都保护者的传说。
跑进一条埋没的冷巷中,男孩镇静的伸开手上有点分量的荷包一边想着明天能大吃一笔。
想当初竟然倒霉用这类体例去赢利,真是不明白当时候犯的中二病,把甚么都抛到脑后,努力于研讨出能一发毁天灭地的邪术。不就是邪术吗,跟个乡间来的土包子一样,破钞几百年的时候去研讨。
“没钱。”约翰留下这一句话就绕过了男孩。
从胖老头买到了需求的质料,按照友情赠送一份约翰需求的谍报,他要去完成杀一百小我的任务,这一份谍报就是关头,这瘦子还算义气,就是位置有些远了,他有需求出一趟远门才行。
比来雾之都的假装恶魔是不是变多了?行走在大眼怪来往的街道上,一只大眼怪路过约翰,这已经是他遇见的第十只恶魔了,看来教廷的清理力度又加强了很多,很多恶魔开端逃进这座都会里来出亡。
每一次出远门,约翰的内心是一万个不肯意,能够是恋家癖或者是纯真的不想出门,这个风俗就算畴宿世到现在,还是还没有改过来。
一想到接下来就能获得一大堆的尸身,约翰的表情就欢畅的不得了,就是该死的强迫沉着,让他不敢将这类豪情完整表达出来,只能用嘴角略微升起的弧度来表达他的欣喜,走路感受都能带风。
“哎?!”男孩没有预感到长相驯良的约翰会直接回绝他,这让好不轻易下定决计的他有些始料未及,见约翰要走,再一次仓猝的来到他的面前,以哀告的态度说道:“奉求了,请还我钱吧!”
款项对他一点吸引力都没有,在他眼里只是为了互换某些物品而存在的,成为巫妖后,款项已经看得不那么首要了,得过且过悠哉的种田人生才是他所神驰的。
手指摩擦夹在中间的金币,约翰暴露无所谓的浅笑,然后塞进腰间鼓鼓的荷包中,钱啊,就是金属做的罢了。
“抱愧!”撞他的人一边跑一边回过甚来歉意的说道,垂垂的跑远了,没入雾霾中。
约翰不为所动,只是晃了晃手上小小的荷包,从中取出两枚银币塞进本身的荷包中就随便丢掉这个小荷包,转过身走了。
说了这么多,约翰要去的启事天然是去抢资本了,固然抢不过其他的巫妖,但是戋戋人类出错的亡灵法师,在他眼中就是个屁,分分钟就秒了他,然后将尸身抢过来,这就是约翰的打算。
约翰抱着看戏的心态,看看他想干甚么,如果筹算武力处理,他不建议一具小孩的尸身插手他的亡灵军团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