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甚么要拔取浅显的故事呢?故事的惊奇是一种炫弄,常常令人专重视故事本身的影响性,而忽视了故事与人生有联络。如许的故事在一时或许很好玩,但是过一刹时便索然寡味了。试看,在英美一年要出多少本侦察小说,哪一本里没有个触目惊心的故事呢?但是有几本如许的小说成为实在的文艺的著作呢?这类触目惊心是大锣大鼓的影响,而不是令人三月不知肉味的打动。小说是要打动,不要结壮的影响。因此,榜首:故事的惊奇,不如人与事的亲热;第二:故事的出奇,不如有深远的意味。倘使我们能由一件浅显的故事中,看出他特有的含义,则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它便具有很大的打动力,能惹起遍及的怜悯心。小说是对人生的讲解,只要这讲解才调使小说成为社会的教诲者。也只要这讲解才调把小说从初级兴趣中挽救出来。所谓《黑幕大观》一类的东西,其企图只在揭穿丑恶,而并没有抓住丑恶的成因,虽能使读者利落一时,但一定不发作世事本来如此,大可付之一笑的犬儒表情。更要不得的是那类嫖经赌术的东西,作者只在嫖赌中有些经历,并没有从这些经历中去寻求更深的含义,以是他们的笔墨只导淫劝赌,而必定不会令人高贵。以是我说,我们应先拔取浅显的故事,因为这足以使我们对事事重视,而养成对事事都根究其埋没着的真谛的风俗。
那么,当我们遴选故事的时分,就该当估计这故事在人生上有甚么代价,有甚么启迪;也就很明显的应把说鬼说狐先放在一边――即便要应用鬼狐,发为寓言,也须晓得寓言与实际是很宝贵谐调的,不如由正面去写人生才更诚心动听。
在前面,我说写小说应先遴选个故事。这或许小小的有点语病,因为在实际上,我们写小说的动机,偶然分不是源于有个故事,而是有一个或几小我。我们倘然碰到一个风趣的人,很能够的便想以这报酬主而写一篇小说。不过,非论是先有故事,还是先有人物,人与事老是分不开的。国际上约莫很少没有人的事,和没有事的人。我们一想到故事,恐怕也就想到了人,一想到人,也就想到完事。我看,题目倒仿佛不在于人与事来到的前后,而在于如何以事配人,和以人配事。换句话说,人与事都不过是我们的参阅质料,须由我们集结应用以后才成为小说。比方说,我们本日听到了一个故事,其间的仆人翁是一个青年人。但是经我们思考今后,我们感觉设若仆人翁是个老年人,或许就能给这故事以更大的打动力;那么,我们就无妨替它窜改一番。以此类推,我们能够尽情窜改故事或人物的全数。这就仿佛是说,那足以惹起我们重视,乃至想去写小说的故事或人物,不过是我们首要的参阅质料。有了这点参阅以后,我们须把平生的经历都拿出来作为参阅,想方设法的来使那首要的参阅丰富起来,象拔擢一粒种子似的,我们要把水分、温度、阳光……都极细心的调剂得得当,使他抽芽,长叶着花。总而言之,我们须以艺术家自居,全数的质料是由我们分派的;我们要写的东西不是陈述,而是艺术品――艺术品是用我们全部的生命、生存写出来的,不是随便的给某事某物照了个四寸或八寸的像片。我们的职责是在发明:假借一件事或一小我所要传达的思惟,所要发作的感情与情调,都由我们本人决定,本人实施,本人作到。我们并不是任何事任何人的仆从,而是全数的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