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薇山王朝之女妖成群 > 第九十九回 冠鹰空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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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蛮人,穿上这件皮袄。”一名驭手将一件皮袄“呼”一声丢给高歌。

星云顷刻间大放光亮,这股蓦地发作出的强光紧接着轰然涌入了那只占有于星云之上的猛虎体内,让它身上的金光突然加强了一个级数。

恐怕这只能解释为中原人好斗的赋性了,中原社会是一个所谓的文明社会,斗者或邪术师之间的私斗,特别是决死斗是被严格制止的,而国度之间的战役并不是每天都有,那竞斗便成了宣泄中原人好斗本性的最好渠道了。

而高歌对现在本身的处境,也有了一个清楚的体味。

“二少爷,有甚么叮咛?”一名侍从打扮的老者从一堆叫唤着在兑现彩金的人群中挤出来,满脸喜气地跑到布雷克身边,一边擦汗,一边恭敬地问道。

高歌活动了一下双腕,穿上皮袄,悄悄一跃,跳上了最后一头空着一个位置的冠鹰,冠鹰喉咙中一阵咕噜。

在一片喝彩声中,格罗斯和老约瑟主仆二人的脸阴沉得可骇。

时近中午,高歌、布雷克与皮尔斯三人立于一座小丘之上,正翘道以待。

别的,蛮族之间的厮杀,固然没有斗者或法师对战时那样夺目标结果,但更原始,也更血腥,再加上他们种族各别,表面和行动都大相径庭,别有一种风趣的戏剧性。

四只冠鹰一字排开,时而扎入云海,时而跃上彼苍,风驰电掣普通,真是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别有一种自在安闲的称心。

“休伯特队长客气了,这回全仰仗您的仗义,感激之至。”布雷克笑着抱拳回礼。

“你……”格罗斯一张俊脸别提有多丢脸了。

猞敢还保持着奋力前刺的行动,仿佛时候凝固了普通,他的刀尖,离高歌胸膛只要一寸间隔。

“我想让这名虎族人插抄本年的嘉华大比。”布雷克说道,目光灼灼。

“你们也穿上皮袄,空中冷得很。”休伯特队长纵身跳上一只冠鹰。

“休伯特队长!为您先容一下,这就是我们的布雷克团长。”皮尔斯满脸堆笑,上前为二人举荐。

每一头冠鹰背上,都捆扎着可坐两人的鞍位,并稀有个可插兵器弓箭的皮郛。

嘉华大比,则是簇岳王国范围最大,规格最高的竞斗盛事,一年一度,连国王陛下,乃至周边友爱国度的王公贵族都会光临赏识。

而高歌,也将成为这些蟋蟀中的一只,在万众的喝彩声中,与同类存亡相博,为的,只是活下去。

一刀横掠,一刀直劈,一刀斜斩,三招便将这成名已久的滚肉刀猞敢当场斩杀,三步杀一人,一解本身的心头之恨。

“哈哈,我发了!”

长久的沉寂后,全部广场上沸腾了。

三人在小丘上才站了一柱香时候,便闻声空中传来几声高亢清澈的啸叫,数道暗影从高空中一掠而过。

这就如同斗蟋蟀一样,人能一脚踩死一堆蟋蟀,但这却不防碍人们蓄养和赏识斗蟋蟀的兴趣,乃至为之沉迷。

此地已是关内,离天门关十里路,阔别通衢,地处偏僻。

每一头冠鹰上,都已坐有一名驭手,也是一样的一身皮装。

高歌忙昂首一看,只见飞在最前面的那只冠鹰已经身子一斜,向右下方一个庞大的云团爬升了下去。

“天门关守军中不是驻有一支冠鹰小队吗?”布雷克说道。

这个虎族人,必然不能让他顺顺铛铛地生长起来,这是老约瑟和格罗斯此时共同的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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