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称:从2007年5月至2008年1月,被告人李一剑等人不法运营证券停业共触及127人,触及发卖股票8814万股,意向认购金额合计群众币6420万元,收受款项合计群众币6250万元。
人们看了这篇报导,一个疑问挥之不去:2003年就被判了17年刑期的李一剑,为甚么能在3、四年以后,又接二连三的在社会上实施了两起超越6000万元的不法集资与欺骗案呢?
据悉,在缠上官非前,李一剑曾经被福布斯富豪榜排为中海本地富豪第26名,如此。
一个不择手腕的投机分子,一个搞不法集资的大骗子――李一剑,2003年曾经因存款条约欺骗罪、捏造国度构造证件罪被判入狱17年(本报曾于2003年3月27日独家长篇报导揭其真脸孔。),现在他又因不法运营罪、不法集资罪(集资6000多万元,包含套走香港闻名艺人4000多万元),被判有期徒刑14年。但是,他的官司还没完,昨日,他又呈现在深圳福田法院的被告席上。此次把他告上法庭的是其公司前员工,其不法集资的受害者,要求其退还被骗款项。据悉,涉案金额也超越6000万元。
但是,到了2009年2月25日,广东某大报以《昔日湖南首富,现在沦为阶下囚》为题,报导了深圳建华公司总裁李一剑的动静。
庭审时,李一剑表示认罪,讯断后,李一剑不平,上诉到市中级群众法院。后被采纳,二审保持原判。这已经是李一剑在新世纪的第二次入狱,离第一次入狱17年仅仅相隔了6年。
与此同时,夏天也在内心悄悄赞叹李一剑本来的火伴吴维维总经理是个识时务、知进退的妙手。他接收了与李一剑建立深圳建华公司时不法集资而获监狱之灾的经验,看到李一剑即将故伎重施时,便决计退出,算是跳出了三界外,免蹈复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