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好多人对谬骞人都很陌生,我摘了一片来自广州日报的文章,根基上道尽了她的平生。
阿谁男人,在当时还没被称为发哥,也没发胖,当然也没有厥后的城府。他在记者面前毫不粉饰地谈起这个日夜相对的女子:她挺好,与她相处后,我才真正贯穿到缘分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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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短发,还是端丽,一身毫不触目标小黑裙,无珠宝,亦无香槟在手。她只是站在角落里,陪在她白发班驳的导演丈夫身侧,像每一个好太太那样不断地点头、浅笑。间或与身边的朱玲玲扳谈一二――这对朋友,曾经是前后两届的香港最上镜蜜斯。
她终究没有拿到冠军,因为问答的时段,谈到爱情的标准,她竟然说出一句“拣男朋友如食自助餐”,在上世纪70年代的香港,这的确是惊世骇俗的谈吐。至于她小我,倒对坊间的批评却并不在乎――自小在美国长大的她,方才从瑞士读完书,更兼父亲又是与李敖齐名的狂傲报人缪雨,是以年纪小小,便有了几分名流气度。落第三甲以后,她把最上镜蜜斯奖杯往洗手间里一搁,便去尖沙咀邮局取寄来的毕业证书。tvb的导演李添胜手捧着脚本与条约上门来,她飞速看完中英两套脚本,顺手指出几点语法弊端,让一世人跌落眼镜――自此,李添胜便视她为御用女角,即便她半途弃演,还是赞不断口。
这部戏叫做《狂潮》,厥后被称为香港电视史上第一部金装巨制百集长剧:狄波拉、石坚与李香琴等一众当红明星,众星捧月地拱照周润发和缪骞人两个新人,绿叶丛中,竟然另有当时年龄已高的华南影帝吴楚帆。她自此一鸣惊人,成为香港最红女星。
1991年缪随夫搬家美国。那么多的女星息影了又复出,她却像一抹轻烟普通,再无可寻。她只与几位老友保持着联络,比如朱玲玲,比如许鞍华,但必定没有周润发。每隔数年,香港都要传出一回“缪骞人已死”。
整部戏边拍边映,足足占有荧屏一年,而她也不得不日夜守在男配角周润发的身边。厥后她拍张爱玲的《倾城之恋》,内里有台词说,这一座城沦亡了,不过是为了见证他们的一段豪情;仿佛也能够说,全部香港与整部《狂潮》,那一年见证了她与发哥的初恋。
初恋最是甜美,他们头顶头在冰室共饮一杯茶,他们手挽手从《胡越的故事》一向演到《倾城之恋》,全香港的观众,都是见证;但初恋也最是脆弱,4年以后,她已被光阴打磨成一名自成一格的文明偶像,他却仍在原地踏步,演着与本质类似的忠诚青年。没多久,小报上就有了如许的动静:缪骞人移情别恋,周润发暗自神伤。
对于一个只受过中二教诲的清癯少年来讲,这已是最文艺的表达。
她成了周润发的女友,也成绩了两个封号:“第一名有演技的港姐”,以及“香港最会穿衣的女人”。
恰是因为一个被动辄冠以影帝前缀的男人,她的名字,到现在还像传说普通,被模糊提起――每当周润发又获了大奖或拍了新片,她的照片,常常被缩得小小地放在报导最下端,标着如此的注释:缪骞人,周润发初恋女友,1976年香港最上镜蜜斯。
曾有人如许说,大哥的女人,最大的名誉,便是被成名的初爱恋人悠长的记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