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娱天才 > 第十四章 衣锦还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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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咚双目一亮,立即打起了十二分的精力,整小我变得容光抖擞,看到对方发来动静:“抱愧,一向在上课,现在才看到,你是?”

霸天和睡不着觉干系很好,也乐得跟他谈天,持续道:“那本书籍来应当由编辑叮咚卖力,叮咚是个新编辑,上班才第二天,我一句话就镇住她了,吓得她大气都不敢出,哈哈。”言语中充满了对劲。

吴益不由笑了起来:“一套衣服罢了,看把你打动的,没出息。”

吴益在第二天将条约打印好,遵循地点邮寄了出去,与此同时《诛仙》在新书榜上的排名也是节节攀高,此时已经到了第五的位置。

“呀,你如何买了这么多东西?哥,你哪来的钱?”吴倩愣住脚步,充满思疑的看着本身这个哥哥。

面前的吴益,不但穿了一身极新的衣服裤子,手里还提满了大包小包,稍一打眼就能够看出,内里不但有衣服鞋帽,另有很多保健品和糊口用品。

吴倩哽咽道:“妈已经半年没给我买新衣服了,哥,还是你对我好。”

岂料这句话一出,吴倩的眼泪就止不住了,啪嗒啪嗒的往下掉,都说女人的眼泪是最短长的兵器,这话真是不假,吴益顿时慌了神:“那啥,你哭甚么?”

稳妥起见,还是谁都不要奉告,等吴益把条约寄来,生米煮成熟饭,就算霸天分歧意也没体例了。

上课?莫非他还是门生?

此时读书网的几个QQ群里就有很多人热火朝天的会商这匹俄然杀出的黑马,与网文有关的论坛中也有了很多与之相干的会商。

“哥,你抢银行啦?”吴倩几近叫了出来。

吴益的家位于青阳县青田镇的一个小村庄里,典范的贫民家孩子,他父亲早逝,是母亲将他扶养成人,家里除了他以外另有一个mm,名叫吴倩,本年上初三。

但他完整没有如许的感受,或许是因为他已经适应了这个身份,或许是因为血浓于水,骨肉密意,哪怕穿越者也没法割舍。

吴倩拆开包装,看到内里是一件红色的连衣裙,她的双眸中亮起非常的神采,这类衣服她从电视上见过,她见班上的女同窗穿过,她也曾胡想本身具有过,很标致,很斑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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