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国通衢倒是满眼含泪,因为,他看到火堆旁的泥地里,有几个清楚的足迹,地上散落着一堆鸟毛,一些啃过的骨头--人,这里有人!
忽一声,从野猪的来路窜出一只蜂腰尖耳的猎犬,一头冲进溪水,咬住了还在挣扎的野猪的脖子,凶悍的撕扯起来。
--这可毫不夸大,曾经有个贫苦山区的黉舍,在网上发了哀告捐募旧衣服的帖子,成果而后年年有大堆衣服送来,多得不但孩子们穿不了,乃至连堆栈里都放不下。
国通衢静下心机,再细心一看火堆,很快发明非常来--那几个足迹,有大有小,但是,竟然都是赤脚的!泥地上清楚地留下了几个赤脚指的陈迹。
网已经破了,到溪流里抓鱼必定不可,但布在树上用来抓鸟,倒是最合适不过。
幸存的鸟儿们尖叫着,惶恐地逃离了本来的故里,只留下那些不利的火伴,仍然在枝头发作声声惨叫。
至于甚么初创基业打下一个大大的帝国这类伟业,就让收集小说里的各位大能去做好了,国通衢只想安然过平生,嗯嗯,当然,如果能多讨几个老婆那没有一个男人会回绝。
这个天下有人!
阿谁大个子拍着胸脯:“可吓死我傻大个了,我还真觉得我们被人发明了,私闯封神山,但是要被官爷抓去坐大牢的。”
浩哥儿拔出一支箭,用铁箭头将半生不熟的野猪肉一一豆割隔,将最肥嫩的肚子上的肉先递给几个最年小的孩子,这才一挥手:“你们本身分了吧。”
浩哥儿箭术公然不凡,一箭射出,树上回声收回一声惨叫,一物儿掉落下来,正在地上啃咬野猪内脏的细犬扑了出去,从树下叼着一只松鼠跑了返来,那松鼠身上正带着浩哥儿射出的箭。
国通衢怪叫一声,扔动手里的破网,三两下窜下了树,拔腿就往烟冒起处跑,跑了没两步,又转转头,抱起平板车上的渣滓桶,这才疾走而去。
林中不知光阴长。
日夜瓜代,光阴如梭。
东方,那儿就是人居处!
宁吃天上飞一两,不吃地上走半斤,说的就是鸟肉的甘旨,国通衢想到等会儿烤鸟肉、焖鸟蛋的鲜美,忍不住咽了好几口口水。
这一日,密林里俄然传来一阵犬吠声,哗啦啦,一只野猪俄然一头冲出了灌木丛,慌不择路地窜过一条流溪,想要逃进对岸的密林中,但是,一枝箭比它更快,嗖一声,急射而至,正中野猪的眼睛,那野猪尖叫一声,扑嗵一声,半跪在溪水中,箭口急喷的鲜血,顿时将溪水染红。
这贼老天终究开眼了!
国通衢正筹办收起网子,爬回树下,一昂首,俄然整小我都怔住了。
而在夜间时,睡在树顶上的国通衢,还多次听到了狼嚎和虎啸!
此次打猎,又失利了。
孩子们嬉闹着,七手八脚将野猪在溪边剖肚扒皮,寻来干柴,点起火,当场烧烤起来。
浩哥儿却神采严厉,手一扬,厉声道:“静声!”
现在,郭通衢的手里握着一把弓,弓臂是烤过的竹条,弓弦是高强度凯夫拉鹞子线,箭则是用自行车钢圈辐条做的,辐条的一端在石头上磨得闪闪亮。
中间立即有孩子道:“傻大个你疯了?我们在封神山偷偷打猎就算了,你还敢将野物带出山?真不晓得死是如何写的!”
国通衢高一脚低一脚消逝在丛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