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我不是潘金莲(范冰冰主演) > 第4章 序言:那一年(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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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谁呀?”

“公理呀,这案子你好好给我问一问。我给你说过的,当官不与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虽是一句话,一句话顶一年,但有一句总比没一句强,老曹欢畅得红光满面。本年的生日宴,就摆在“松鹤大旅店”的二楼。老曹起首在自个儿的生日宴会上喝大了;因明天不是无缘无端,荀公理也跟着喝大了。没喝大时还说:

李雪莲见到法院院长荀公理,是在“松鹤大旅店”门前。荀公理喝大了,被人从楼上架了下来。荀公理本年三十八岁,法院院长已经当了三年。与周边几个县份的法院院长比,荀公理算是最年青的。正因为年青,另有弘远的出息,做事便有些谨慎。荀公理常日不喝酒。为了事情,他给本身规定了五条禁令:一小我不喝酒,事情时不喝酒,在法院体系不喝酒,在本县不喝酒,周一至周五不喝酒。固然禁令之间相互堆叠和噜苏,但总结起来一句话:无缘无端不喝酒。

“起来,有啥起来讲。”

“查察院。”

史为民还是比司机有涵养,这类事也不是头一回遇见,再说,这也是县长事情的一部分,便止住司机,推车门下车,先抖抖身上的粥,又上去拉车前头的妇女:

李雪莲:

“告状。”

“是不是有人告状?过来我问问,这场面我见多了。”

但第二天夙起,董宪法就把这事给忘了。

“不是一桩案子。”

又骂:

“见小的弊端,啥时候能抽暇改改?”

荀公理说的也是真相。董宪法是公职职员,如果董宪法案子审错了,该找法院院长,如果董宪法触及贪赃枉法,就不是法院能管的事了,该由查察院备案窥伺。但李雪莲不懂此中的事理,反倒急了:

荀公理:

荀公理也忙向老曹的车趔趄了两步,嘴里说:

李雪莲举举头上的“冤”字:

“董宪法贪赃枉法。”

“另有没有端方了?如何逆着就上来了?可见法制不健全,明天都判了你们!”

史为民明天出门,是去插手县上一个饭店的开业剪彩。这个饭店叫“世外桃源”。说是“世外”,距人间并不远;县城西南二十里,有一片树林子,饭店开在这林子里;偶尔有鸟飞来,饭店的老板又养了几头梅花鹿,便叫“世外桃源”。比饭店宏伟的,是饭店身后,矗起一座配套的沐浴城,桑拿按摩等一条龙办事,内里应有尽有。按说配套的行业有“涉黄”怀疑,开业剪彩,县长不该插手;但开这“世外桃源”的人,是省上一名带领的小舅子,不过租了县上一块地盘;正因为这地盘在本县,史为民作为“地盘”就该插手了。何况,“世外桃源”开业以后,还给县上交税呢;这也是县长事情的一部分。开业选在礼拜天,也是图小我旺。明天早晨会又散得迟,史为民朝晨又睡过了头,便又在车上喝粥。“世外桃源”开业剪彩是九点,出门已经八点半了,史为民有些焦急;车出县当局,又被人当头拦车,史为民更焦急了。比史为民焦急的,是他的司机。司机急不是急迟误县长剪彩,或县长头磕在了前座上,或粥撒了县长一身,而是一个妇女俄然跑到车前跪下,猛地刹车,把他吓出一身盗汗。他摇下车窗,当头骂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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