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的胡想啊!
书虫穿戴一件破褴褛烂的白背心,以及路边摊卖的迷彩短裤。头发乱糟糟的,脸上支着一个土到爆的塑料眼镜。眼圈黑得像熊猫,腮边胡子拉碴……那是,看起来还不到20岁的,2厘米的林曦。
程思温声说:“游游让我找来你之前统统的作品……然后,jojo唤醒了这本书的书虫。”
“是吗?”jojo听了,立即站起来,“那我去治愈他!”
后者的脸闪现可疑的红晕。他错开金色的猫眼,含含混糊地说:“我看了三遍,他就呈现了……很,很都雅。”
程思把书放到沙发上,jojo顺手拿起最薄的一本,就见封面上画着一个恶俗的女鬼,写着“大话连篇miss著”的字样:“这是小林子的?”
小林曦暴露光辉的笑容,对林曦伸开双臂,欢畅隧道:“爸爸!爸爸!”
“是很和顺,不过也有点庇护过分――我感觉林子不是因为这类事就一蹶不振的人。”
“治愈?”少年闻言,暴露了有点猜疑的神采:“……要如何做?”
程思好笑:“你啊。”他伸手想摸摸少年的头,却被对方躲开:“……不准你摸。”
“这是……如何回事?如何俄然就……”他昂首去看板着脸的jojo,又哑着嗓子问笑容满面的程思。
“咳。小林子的这本书,很都雅。”
我公然……还是想持续写下去。
就算这辈子都成不了游方那样的大神,就算到了五十岁还是个笔墨民工……我还是没法放弃写作。因为……
“才没有喜好他!”jojo一脸不爽。
“真的?那太好了!”程思和jojo喜笑容开,跟书虫们一起喝彩!马尾辫男人站起来,拿起书就想告诉林曦,却被后者拉住衣摆:“等等,我们把书虫唤醒再奉告他更好。”
10分钟后,程思进门,就见jojo耷拉着脑袋蹲在沙发上,一眼看上去,美满是只懊丧的猫。他眨眨眼睛,换鞋走到沙发旁蹲下:“你如何啦?跟林曦闹别扭呢?”
“这个倒是……”程思游移,“可这活儿我干不了。我很怕看可骇的小说,绝对没法达成灵魂共鸣。”
“哼!”少年被问住,扭头不睬人。
“哎哎哎,你别说风就是雨的!”程思拉住他,“他现在正在写东西,我们不能打搅他。”他说着,从包里拿出五六本书晃了晃:“不如来看看林曦之前的小说?”
林曦的眼泪终究滑下来了。
“书!有书!”看到书,本来在围观两人的书虫们镇静起来。他们纷繁跑过来,举动手大声索要:“让我摸摸!摸摸!”
书房里,林曦抽抽鼻子,打了个大喷嚏。
“这就是我的胡想!我必然会实现它!”
他喝了口茶,盯着电脑屏幕右下角的时候发了会呆,终究叹了口气,调出纲领,摒除邪念,开端缓慢地敲打键盘。他的手指飞动,目光木然,机器化地把毫无新意的老梗拼集在一起,再加上甚么婚外情啊基情含混之类的风行元素,一刻不断地堆砌本身的新小说。
既然写作已经变成了一种折磨,我又为甚么要持续对峙?莫非要一辈子写这类毫无灵魂、连本身看到都感到腻烦的东西吗?
两个漫不经心肠聊着,书虫们则在册本上繁忙:“没有没有,这个内里也没有!”“唔……这个也不可呢……”终究,一个鲁迅模样的小书虫爬到jojo手背上,摸了摸《大话连篇》:“这个内里有!这内里睡着一个小家伙!”他欣喜地叫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