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还鄙人。
不做就不做,要做,就做绝!
也不管有多么的疼,疼的她流眼泪,也会像刚才这厮抱着她猖獗亲吻时,幸运的笑。
一次是在千佛山之巅,一次是在展家的厨房内。
很悠远的天涯边,不竭有闪电银蛇般的乍现,一闪即逝。
展小白呆呆看着他,仿佛傻了那样,一动都不动。
可一旦他们糟蹋了叶修罗,不管他们能不能胜利偷越,叶家的滔天大怒,只能由他们的家人来承担。
简朴的来讲就是,他们能够杀叶修罗,却不能在杀她之前,糟蹋了她。
早在分开病院时,向来就做好了充分的安排,保管今后警方调查起来,会有人供应线索,说他们是去策应被沈岳追杀的叶临空去了。
她有些迷惑,低头,看向了沈岳。
海内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身材很棒的那种女人。
“我当然没傻。”
丛林想到了岭南的南疆,那但是个好处所,在本地犯下要案的罪犯,逃窜时的首选地,就是南疆。
万一偷越边疆不顺,被抓捕或者产生别的不测,只要叶修罗没有被真正的玷辱,即便叶家再把他们碎尸万段,也不会殃及他们的家人。
只要去了那些国度,就凭他所带的这些兄弟,打出一片六合来当个土天子,也不是不成能。
他在被展小白那声婉鸣惊醒,昂首看向她时,眼角余光俄然发明,有个黑影,鬼怪般消逝在左边数十米外的暗影中。
特别这具娇躯的仆人,还是把他们当狗来使唤的仆人,高高在上的罗爷。
叶临空还好说点,仗着身份高贵,内心虽说看不起他们这些人,但最起码大要上和他们称兄道弟的。
欺负女人这类事,之前对他们来讲,是最喜好的了,现在却都怕的要死,再也没有了江湖豪杰该有的豪气。
叶临空走的很快,不到五分钟,就走完了通往展家别墅的小公路,来到了骨干道上。
闻燕舞为甚么会来这儿,沈岳不想去管。
如果他不做绝,很有背景来源的叶临空,就能把他往大卸八块那方面整。
正在尽力咀嚼的沈岳,停止了行动,昂首看向了她。
“你就是个破人。破人,是没有品德的。你该是个臭嘎嘎。”
但在临走前,丛林不能真碰叶修罗。
独一美中不敷的是,就是有些疼。
丛林能成为老迈,除了敢打敢拼外,最首要的还是有脑筋。
在轻哼,仿佛唱一首最动听的歌谣。
“老迈,兄弟我憋不住了。你就说,需求我们做甚么,才气征服这条母、狗吧。”
叶临空脚步踉跄的走到路中间,咬牙切齿的站定,斯文面相已经狰狞,看着越来越近的车子。
“哥,快让开……”
叶家兄妹真要能满足丛林的心愿,他们也就甘心当狗了。
沈岳不肯意了:“你这是如何说话呢?我就不能有高贵的品德了?”
但只要他们偷越胜利,那么想如何享用罗爷,就想如何享用了。
她只能是他的。
盘算主张后,丛林奸笑着,揪住叶修罗的长裙,猛地一撕。
没有鬼,就凭沈岳向来都不会趁人之危的大原则,又如何会在只想悄悄时,莫名其妙就抱着她,低头尽力咀嚼那对小苹果的味道?
叶临空也不晓得。
脑筋是个好东西。
叶修罗被松开后,顿时就爬起来,试图冲出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