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他对视了一眼,梁晚书内心鼓起了些勇气,轻声开口道:“林先生,感谢你愿定见我们。我没想到畴前的一篇报导竟会激发这么多事端,实在抱愧……您的腿……”
照片上的青年怀中抱着一个婴孩,身边站着一个大着肚子的女人。女人眉清目秀,即便脸上没有笑容,没有颠末任何润色的老照片仍然难掩她眉眼间的斑斓微风情。后代双全,看起来本来也是完竣的一家子。
梁晚书拿筷子打着鸡蛋,用手臂撞了撞凌煜:“你喜不喜好狗?我们今后也养一只吧。”
她本来低头笑着同大姐谈天,此时一眼就瞧见了他手臂上的一道红痕。
小金毛瞅着她,憨憨地吐着舌头。
小金毛“汪”了一声,似是承诺了。
家常饭菜很快做好了,一道道菜端上了桌。梁晚书在一旁帮手盛饭,隔壁大姐瞧着她恋慕地说:“你老公真是太体贴了,怕你吃不惯这边的口味,还亲身帮你炒了个青菜,现在这么细心的男人可不好找了。”
有些故事,本来就不该再被轰动。
“如何弄的?”梁晚书谨慎地抓着他的手,皱眉问。
他似在入迷,游移了一秒才答复说:“好,你喜好的话我们下午就去。”
在温暖的阳光下,林茂还在睡着,身上盖着的薄毯却从腿上滑落了。
他偏过甚来,垂眸看着她,俄然低下头轻柔地在她唇上一吻,短促却深切。她不美意义地捂着脸,转头看了看,幸亏大姐忙着炒菜没有看到这一幕。
它看起来一点也不怕人,凌煜和梁晚书刚一进门,自来熟的小家伙就帮他们从鞋柜里叼来拖鞋,笑着摇尾巴,然后乖乖地跑回白叟脚边趴着。
大姐迷惑地看着他:“那如果林老问起来我如何说?”
走到了楼下时,凌煜才俄然想起了甚么,拍拍她的手说:“你在这里等我,我落下点东西,很快就返来。”
她又撩起衣袖细心查抄了下,有些担忧地悄悄看着他。凌煜拿了一只小食盆,挑了些狗狗能够吃的菜,然后抱着小玉米去了厨房。
“嗯。”她点点头:“快去吧,我等着你。”
白叟家还是热忱地和两人保举四周的好去处:“观音山明天去有些太晚了,你们今天下午能够去鹿峰山看看。那边有一大片果园,这个季候,天子柑、黄金桔、贡柑漫山遍野金黄黄的一片!除了采摘还能够顺道去龙泉洞和石林看看,挺多年青人都情愿去那玩。”
“没事。”凌煜落下卷起的衬衫袖子,淡淡说:“用不惯厨具,菜出锅时不谨慎在锅沿上烫了一下,不要紧。”
“早就离了,她嫌我做的事情不面子,几十年没见过面,也不晓得现在如何样了。”林茂苦笑着叹了口气,瞅着轮椅边的小不点:“在屠宰场里干了一辈子,也没感觉内心有甚么不安闲。到老了倒是和狗为伴,由狗送终,每天瞧着这小东西倒生出了些豪情,说来也算是怪事一桩了。”
梁晚书看了看睡梦中的林茂,谨慎地捧起相册,低头看着翻开那一页中的相片。
梁晚书见林茂坐在阳台上睡着了,轻手重脚地抱着小金毛走出来,关上了厨房的推拉门。
屋子很新,墙壁一看就是刚刷过的,微微透着一点油漆味。房间固然采光很好,但却没几件安排,白叟住的屋子都爱养些花花草草,可这里没有一丝绿色,显得有些空空落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