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敢矢语发誓,我向来没吃过这般味道鲜美的菜,就算跟那些大旅店里的动辄上百的菜肴比拟,也只要过之而无不及。一个乡村小女孩子能烧出这手好菜,真的令人刮目相看。
老三说:“去哪?当然是去插手怡儿的婚礼呀。你充公到请柬吗?还是你小子还放不下?”
很快地,胡丽就将晚餐做好端上了桌子,闻着饭菜的香味,我迫不及待坐下来,率先夹了一筷子菜肴放进嘴巴里,顿时被鲜得满口生津,大喊过瘾。
“但是甚么?你晓得那是甚么处所吗?像你如许的女孩子,是羊入虎口,是往火坑里跳晓得吗?不可不可,我绝对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你坠入绝壁……”我一个劲地反对。晕,我甚么时候轮到管这些事了?
“靠,你小子收敛一点吧,迟早得死女人石榴裙下。”我常常那他开涮,现在当然也不放过。
大红的喜帖,烫金的“囍”字,晃着我的眼睛,刺痛了我的心。这个婚礼,我究竟要不要去?我内心很纠结,说实话,本身的初恋,能等闲地健忘是不成能的,她毕竟还是要和别人结婚了,莫非我还要停止遥遥无期的等候吗?
用饭时,胡丽说:“吴大哥,我明天出去找事情了……”
我迷惑了:“去不去?去哪?”
“喂!喂!我说老钧,你说句话啊……”老三在电话里打断了我的思路。
胡丽弱弱地说:“因为我未满18岁,又没有身份证,很多处所都不要我,不过,我终究在‘夜之都’找到了事情……”
胡丽感激得泪水在眼眶里打转,连声说感谢。
连续几日,时候过得很快,胡丽已然融入了这个家,我的屋子也有了家的感受,每天下班回家,有热乎乎香喷喷的饭菜,每天早上起来,有亲热的问候和适口的早点。我的房间完整让给了胡丽,我搬到了客堂住,同时连电脑也搬了出来,我已经风俗了这类日子,糊口不再像一杯白开水。周末的时候,我也有带胡丽出去过,只要我出面,事情是不愁找的,但是我有些舍不得胡丽,特别是看到那些老板一个个色咪咪的模样,我就特恶感,我好说歹说,总算让胡丽承诺安放心心肠给我做个全职保母,顾问我的糊口起居,洗衣做饭。当然,在气候晴好的傍晚,我会带着胡丽去漫步、逛街,胡丽的标致和天生丽质老是吸引来很多目光,这些目光既有男人的也有女人的,我能从这些人的目光里看出赞叹、歌颂欲望和恋慕乃至妒忌。走在大街上,胡丽的转头率必然是百分之两百的,因为她的干系,我也很受人行“谛视礼”,他们把要杀人的妒忌目光在我身上扫来扫去,仿佛在不断揣摩我这小子走了甚么桃花运,能得如此天仙般的美女。
老三说:“狗屁!等你想好的话甚么时候了,一句话去还是不去?去的话明儿个一起啦,坐我车去,不去嘛,那我就自个儿去啦……不过,老钧,我劝你还是要去,男人嘛,拿出点风采来,人家都请了,咱能不去吗?不能丢这小我是不是?……天下那边无芳草……”
老三说:“老钧,我是问问你明天去不去?”
时候就如许流逝着,糊口就如许过着,因为有了胡丽,我的糊口阳光了很多。期间也出过一些小不测,但都有惊无险,一向在心头缭绕的困扰着我的那臭羽士的事情也渐渐地淡忘了。我不但没出甚么事,反而过得很安乐,还捡了个小美女,固然这美女还不是我的女朋友。由此可见当初那臭羽士真是在胡说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