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我的主角光环呢 > 第二百零六章 百战成圣

我的书架

两人都是圣阶层别,在修为上不分高低,天国吼怒是方向力量型的兵士,手上巨斧大开大合,掺杂着无穷威势。

剑圣之名,公然名不虚传。

顾名思义,便是在竞技场与人擂台对决,连胜百场,便可博得百连胜的名誉勋章。

叶轼听了不由猎奇:“听你话里意义,这风之冢在兽人帝国很着名?”

同为圣阶,这必将是一场龙争虎斗!

“他是猪人一族的高傲……”

相反,看风之冢身强力壮,两个外翻的大獠牙,面孔丑恶凶暴,哪有一点设想中剑圣白衣翩翩的形象。

这兽人乃是黄金等阶,面对圣阶的风之冢天然是没有胜算,比赛成果也公然不出料想,这兽人秒败。

总能从最刁钻的角度出剑,且出剑速率快到极致,近间隔比武下,那天国吼怒底子不堪抵挡风之冢的重重剑影,只能疲于对付。

被誉为……传奇剑圣!

叶轼将目光放在台上的剑圣风之冢身上,发明这所谓的剑圣涓滴不像本身设想中的那样白衣胜雪,冰冷孤寂。

“风之冢脾气好战,并且气力微弱,四周应战劲敌,罕见败绩,他最大的爱好就是到各大部落竞技场,站上擂台,应战本地强者,斩获各部落百连胜称呼!以汇集百连胜称呼为荣!”

而剑圣风之冢则是方向于敏捷型,他的剑很快,常常只能看到模糊剑锋明灭的寒光,而看不到他手中的剑,恰是速率快到极致而至。

叶轼看着台上那血流满地的比蒙巨兽尸身,不由悄悄可惜,这比蒙之血华侈了啊。

但风之冢倒是个另类,他喜好汇集百连胜勋章,为此他一一应战了各族群的竞技场,并且已经汇集了三十多枚百连胜勋章!

如果说剑圣风之冢的剑刃风暴是极致的快,那么天国吼怒的淘汰之刃便是极致的力,充满霸道,以力破巧。

狼人竞技场百连胜获得的勋章是狼人标记的名誉勋章。

不过风之冢倒是没有取别性命,毕竟只是擂台对决,也并非必然得决出世死。

最后一场对决,天然是压轴的对决,不再是观众们志愿上场,而是竞技场停止方派出的压轴强者。

毕竟审美妙不一样……

“刷”的一下剑光闪过,比蒙巨兽身首分离,竟毫无抵挡才气的被当场秒杀!

必将会是一场出色打斗!

百连胜。

普通来讲,获得一枚百连胜勋章,就已经足以令人倍感高傲。

“剑圣,风之冢!”

擂台四周升起邪术护罩,将决疆园地隔断了起来,不然打斗余波轻易伤到观众席上的人。

朝阳光:“是的,风之冢出自最强大的猪人一族,从小蒙受其他族群的冷嘲热讽,他发愤要变强,让外人对猪人一族刮目相看。”

叶轼正筹办拉着朝阳光坐下来好好旁观比赛,比赛却已经在不到五秒钟的时候内结束了……

对于崇尚力量的兽人而言,风之冢,已然成了很多兽民气中的人气偶像,粉丝遍及各大族群。

面对剑圣风之冢的招牌技术,天国吼怒目光一亮,体内好战的热血在沸腾,他低吼一声,也是使出了压轴技术……

具有百连胜勋章的强者,到哪都会迎来别人尊敬的目光。兽人境内每个部落的都有竞技场,如熊人竞技场,如狼人竞技场。

风之冢站在台上,淡然抹了抹剑刃血迹,环顾四周,朗声道:“下一个,另有谁愿与我一战?”

推荐阅读: 西游妖神记     奥术构装     核污染末世异能觉醒,目标是净化全球!     锦鲤仙妻甜如蜜     明末之奴隶的咆哮     激萌小半仙     复制诸天     走阴差     我的睡神老婆     史上最强憨婿     契约萌妻:首席老公喂不饱     孤谍    
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