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走回外室,拉上纸门,望了我一眼。
我头抬起来,看着窗户,只见窗外有一个浑身惨白,肌肤浮肿,像是尸身一样的男人就站在窗外,眼神贪婪的盯着我。
也或许是因为我穿戴他广大的衣袍,走来走去,清算东西不便利,他等的不耐烦,便开端帮我清算吧!
“啊!”我又忍不住尖叫起来,别怪我太会叫,这类时候不叫,我真不知我还能做甚么。毕竟我双腿发软,连逃窜都没力量了。
还好我已经换上寝衣,如果在刚才我赤身梳头发时,赶上阿谁活尸,长乐冲出去,岂不是会看到我的赤身?不对,那不是重点,重点是,这栋大宅里的妖妖怪怪,也太多了吧?
我羞惭不已,感觉耳根都快烧起来了。我赶紧把袍子拉紧,不让内衣有再次暴光的机遇。
“没甚么,女生用的护肤绵!”我吓得把他手上的东西抢归去,扔到行李箱中。他哼了一声,没有持续问下去。
我重视到在纸门上,他的影子仿佛挪开身子,避开了视野。连纸门上的影子,他都要非礼勿视吗?真是君子…….不对,话说返来,他晓得要避开,那就表示,他晓得我现在是赤身的?!
“我本来住的阿谁房间,只要一张床,我们不能一起睡。妳如果想跟我一起睡,我们就必须住这间。”他把两床棉被别离铺在纸门的两边,他一向说一起睡,我反倒脸红起来。
我还是感到难以置信,德叔竟然有狐仙朋友。各种疑问充满在我脑海当中,回旋来去,但是一时之间,我又不知该问些甚么。
“谁骗妳!在德叔小时候,我就熟谙他了。”男人冷冷道“当时候,我都叫他阿德。这座山脉一带,从太古,就是狐族的领地,我们跟人类偶有来往,但一向保持着必然的间隔。德叔是个忠诚诚恳的孩子,他六岁那年,捡到我在山边丢失的银笛,我们便结为老友。我偶尔会来人间看他,跟他泡茶谈天,比来他去住院,我去看望他,他奉求我帮他照顾屋子,我才会住出去的。”
“我真佩服我妈妈,能在这类处所长大。”我惊魂不决的紧抱着棉被,难受的望着他。
“既然如此,我就带妳住别的处所吧!”我发明,这个男人固然态度冰冷了点,但是品德挺不错,除了帮我换房间,竟然还主动替我清算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