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信义皱眉,像是对我的态度很不爽,却又不敢生机,强压下火气,说:“不是你叫人打伤你弟弟的?他断了两条胳膊两条腿,三根肋骨,脾分裂,肺对穿,刚从重症监护室出来,就有人又到病院来闹了。”
卫砺感喟着走过来,把我搂在怀里,欣然问道:“诺诺,你不会再爱我了,对不对?”
但是很明显,程信义对我的印象,约莫还逗留在二十年前阿谁没妈的不幸虫上,或者是十多年前的逆来顺受上,他底子没成心识到,现在的程诺早就不是他阿谁只会缩在墙角掉眼泪的不幸女儿了。
程信义竟然让我别给脸不要脸?
惹了我没干系,毕竟在程信义内心,我能够真的连程家的一条狗都不如,狗再狠,也不过是咬他们两口,逼急了,他们能够把我这条狗变成狗肉火锅。
程信义这些年混得不赖,在A市也算是二流朱门了,大抵跟宋承瑞阿谁渣男他老子一个级别的,但是在卫砺面前,他连个毛毛都不算,别说卫砺,就是现在的我都能弄得他半死不活了。
我信赖我还是仁慈的,但是我的仁慈仅限于对那些至心对我好的人,起码,也得是向来没有害过我的人。
程信义听到这话,顿时不敢再做胶葛,仓促向卫砺说了几句软话,又对我说:“诺诺,看在程才是你亲弟弟的份上,看在爸爸亲身来求你的份上,让你的粉丝们明智一点,别再闹了,好不好?”
程信义走后,卫砺倚着门框,隔着五六米的间隔看着我,冷静地看了好久,略有些哀思地说:“诺诺,你真狠。我真没想到,你能这么狠。”
煞白的灯光一下子将整间病房照得透亮,来人的脸在灯光下显得非常惨白,跟前几天的东风对劲、趾高气昂比起来,的确判若两人。
“程总,诺诺重伤在身,需求好好歇息,你可别大嗓门,我怕影响到她的表情,会使病情减轻。”卫砺一本端庄地说,将刷牙的杯子往床头柜上一放。
我没听错吧?
阿谁时候,我的亲生爸爸在做甚么?
我想想……唔……在忙着拍婚纱照,筹办婚礼,急不成耐地将妖媚的小/三扶正,在往私生子的碗里夹鸡腿、舀鸡汤。
卫砺打了个哈欠,伸了个懒腰,很没形象地说:“刚睡醒,没刷牙没洗脸,真是让程总见笑了,你们聊,我先洗漱去。”
“如程总所见,小命保住了。”我咧嘴一笑,“刚动过手术,把脾脏摘了,不能站起来驱逐程总,程总不会嫌我没规矩吗?”
“来客人了。”我低笑,眉眼弯弯地看着来人,规矩地说,“程总请坐。”
门俄然被推开,出去一小我,床头的小灯幽阴悄悄,照不清那人的脸,我皱了皱眉,抬手摁下了日光灯。
他啥时候给过我脸了?
程信义深吸一口气,闭了闭眼,像是拼尽尽力禁止似的,站起家,对卫砺说:“卫总,犬子无知,误伤卫总的员工,犬子已经支出了代价,请卫总高抬贵手,放犬子一马。”
“程总有这个闲心,还不如去病房守着,免得义愤填膺的吃瓜大众禁止不住一腔愤激,再去做出甚么替天行道的功德。”卫砺谈笑晏晏,看起来一副衷心建议的模样,实在说的倒是非常辛辣的讽刺话语。
我冷下脸,不悦地说:“程总,请你自重,我妈已经死了二十年了,请尊敬死者,不要动不动拿我妈说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