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我家后门通往异世界 > 第三十四章 火晶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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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冷兵器作战期间,一把刀剑的用度当然不低,但比起刀剑本身的花消,更多的开支还是要用在保养上。

反倒是罗尔莎有些过意不去的模样,在身上摸索了一会儿,说道:“阿谁,我出门的时候身上只带了两百多个金币……毕竟数量太多的话,照顾起来不便利,你如果肯信赖我的话,就先收下这枚火晶石作为抵押,这东西是我之前偶尔获得的,代价大抵在五百金币摆布,先放在你这里,等下次见面的时候,我会用一样的代价将它赎回。

至于剩下的三百金币……”

既然想要的东西罗尔莎没有,韩沉也不再多问,很干脆地接管了罗尔莎的开价。

“这个……”

“这是用三阶魔兽疾风狼王的晶核做出的邪术道具,能够天生风元素的护盾,禁止五次致命伤害,我曾经用过两次,还剩下三次,信赖能够抵得上三百金币的代价。”

听名字就晓得是火系属性的,形状看起来好像晶莹剔透的红宝石一样,而宝石中间却有一团火苗般的东西燃烧跳动。韩沉站在中间,都能感遭到从宝石中不竭披收回来的元素颠簸,连氛围中都模糊变得炎热了几分。

对于韩沉来讲,能把短剑卖到两百金币,就已经很对劲了,并且这火晶石一看就是好东西,就算罗尔莎真的认账了,拿到实际天下当红宝石卖,也能卖出不错的代价。

就听到咔嚓一声清脆,罗尔莎的匕首顿时呈现了一块崩口,而韩沉的短剑却仍然寒光闪动,剑刃上连一丝陈迹都没有留下。

关于这个题目,韩沉过后就教过璎珞。获得的解释是如许的:

或许以罗尔莎和斩风团的身家,一令媛币不算甚么大钱,但是要让她一下子取出去,想想也不太能够。毕竟金币的重量摆在那边,一百个金币就差未几五六斤重了,如果是一千个金币,那就是五六十斤,再有钱的人也不会把这么多金币随身照顾。

……

在异天下,特别是冒险者之间,以物易物是很常见的。

“有战技么?水系或者冰系的,打击性的那种?”这是韩沉听到罗尔莎的话今后,做出的第一反应。

罗尔莎愣了一下,渐渐摇了点头:“水属性战技的话,我倒是能拿得出来,在我的冒险团队就有水属性的团员,但是他们用的战技都是帮助性的居多……冰系战技的话,我在青石城和王都曾经见到过,但这类属性的战技很少,我没有能够汇集过。”

韩沉一时候没有反应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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