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不死不灭,以是对于存亡并不会那么畏敬,永久都傲视着那些凡夫俗子,感觉凡人一辈子不过是仙界的一两个月,乃至更短,跟走过场似得。
“童童都一百多岁了,前些天返来看我时,带了好多在死神殿长出来的蟠桃,固然又小又酸,倒是一个严峻冲破,转头嫁接一下好种类必定就好了。”
我怔怔看着内里渐渐飘出来的一个血雾凝成的人形,苗条矗立,仍然是小哥哥当初的表面。
我宁肯夺走他统统修为,就留一点干清干净的残魂,届时我再想尽体例为他养魂,修一个真真正正的昆仑神君。。
之前心头像紧绷着一条弦,现在一松下来,我就感觉仙界呆着是越呆越无聊,的确生无可恋。
“小仙明白!”
我经常跟众仙家洗脑,想要鼎新创新,一开朝会就是我口若悬河之时,比如现在。
然后再公布一道圣令:凡人与仙能够通婚,生下的孩子有仙根的就修仙,没仙根的就做凡人,必必要公允公道。
我顿时就愣住了,小哥哥竟然是这棺材的主魂,那这血棺若要全数祭献我的话,我底子就挡不住。
我一度觉得小哥哥回不来了,想着今后余生要本身一小我孤傲下去,心尖尖都是疼的。
最怕就是,我到了大隐之时他才返来,那就是老天爷给我开的最大的打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