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甚么东西留在那坟场了?是甚么陪葬品吗?可我醒来的时候也没看到有甚么东西啊,除了我身上的一套衣服就没别的了,等等,我想到了。”
“嗬嗬嗬……”我抓兔子的那只手猖獗地颤抖起来,一股强大的力量节制着我的手,要将这血淋淋的兔子送到我的嘴里。
在密林中走了半刻钟,我才清楚,本身是真的分开了坟场了,现在我在间隔坟场5千米处的一片深山密林当中。
他看了看我,好似很惊奇的模样。
那人是个30岁摆布的短发男人,身穿休闲装,我一看就是来山上度假旅游的。
植物的血液只是不得已而取之的代替品,主食还是人血。如果再吸食植物血液的话,我的血管就会堵塞,肌体又要坏死了。唉,做个不人不鬼的存在也不轻易啊!!
走到海拔800米山路转弯处的时候,我见到了一小我影,正怅惘地站在转角处的绝壁边,东张西望,也不晓得是在等人呢还是在找甚么东西。
也不晓得是不是因为吸食了血液的原因,或者又是我死而复活获得的强化。不管如何,这老是功德。
我的双手都在颤抖,我极力压抑本身对献血的巴望,但是我的本能奉告我,这鲜血对本身很首要。跟着我将这血液辛辣的气味呼吸进我的腹腔,那本来干枯的脏器都收回了镇静的呼喊。
因为我从小在这山林当中长大,以是即便是深夜,我也能够晓得本身地点的位置。
我也是以晓得了鲜血对我有害而无益,至于人伦品德,呵,我已经不是人了。因而,在后半夜,我拎着锋利的竹竿四周捕猎,猖獗地吸食血液。
“莫非我的本能都不承认本身是人了?连我的本能都催促我痛饮这鲜血?”
血液喝进喉咙的感受就像是浓稠的豆浆,但是远远比豆浆难喝的多,腥中带着苦。奇特的是,我竟然没有产生讨厌感,按理说普通人喝血都会感到反胃,产生呕吐感。
我一向感觉人和植物最根基的辨别就是人不会像植物一样茹毛饮血,固然我晓得本身现在人不人鬼不鬼的,但表面变了,我的内心倒是人类的思惟,我的灵魂还是充满着伦理品德的。
因为血液的弥补和滋养,本来我干瘪的尸身也规复到15,6岁少年的身材了,但是间隔完整规复普通还差很多。
血液的味道很不好,呛口的腥味让我有些不适应,幸亏这血是热的。不然冷了就会因为血液当中的血小板而凝固了,凝固了的血液就没法喝了。
微微跳动的心脏也加快了跳动的频次,向我表白它对血液的渴求。就像是一个饥渴了多年的单身男人俄然碰到一个赤裸的美女,那是一种激烈到骨髓,激烈到灵魂的巴望。
如许想着,我走出了密林,顺着山间被斥地出来的小道一起向着山上走去。这一片密林的海拔在400米摆布,而我们山村在海拔一千米处的一个大型盆地内里。从这里走到山村,路程在4千米摆布。
“好,叔你别焦急,我帮你找找。”我满口答允了下来,走到绝壁边,这里视野开阔,能够看得更远。
“呼咻”,这一次的射杀,我卯足了劲,甩出了竹竿以后,手臂上的青筋悍贼,浓烈的血液充满在血管中,力量大增。
就像是久旱的大地遭受甘霖,我的脏器在猖獗地接收着血液,心脏也因为这血液的吸食而垂垂地活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