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从小在这山林当中长大,以是即便是深夜,我也能够晓得本身地点的位置。
“这一刻开端,我不再是人!”
植物的血液只是不得已而取之的代替品,主食还是人血。如果再吸食植物血液的话,我的血管就会堵塞,肌体又要坏死了。唉,做个不人不鬼的存在也不轻易啊!!
在一片小溪中间,透淡淡的月光,我看到了本身的模样。下葬前称身的衣服被我当作袍子一样披在身上,我全部都瘦成了一具骨架,充其量另有一层皮裹着。
这个山区里发展的竹子很坚固,并且竹子断口处非常锋利,我用断口处的尖刺将野兔的外相刺穿以后,悄悄松松地将野兔的外皮剥了下来。这对我来讲并不是难事,自小我就学会了在田野保存。
在饥饿的催使下,我操纵从小学到的打猎手腕将竹子削尖猎到了一只野兔子。
最大的窜改就是心脏了,此时颠末血液滋养的心脏,已经规复了健旺的跳动,正在将为数未几的血液从心脏当中挤压出去,通过血管传输到四周八方。
我不再按捺身材的本能,强忍住嗜血的猖獗,缓缓地将滴血的兔子凑到我的嘴边。
“好,叔你别焦急,我帮你找找。”我满口答允了下来,走到绝壁边,这里视野开阔,能够看得更远。
“还不错,除了神采太枯黄,其他的都跟我生前一样了。”我看着溪水中那不算漂亮的面孔,对劲地点了点头。
在那男人的身上压着一个小女孩,浑身的鲜血将她洁白的连衣裙都染红了……
“这头山猪实在是一次大收成。”我吸干了它最后一滴血液,站直身子,184cm的个子纵情地舒伸开来,多亏了这头山猪的血液让我规复原状了,只是皮肤还是非常地泛黄,仿佛是缺了一点甚么。
就像是久旱的大地遭受甘霖,我的脏器在猖獗地接收着血液,心脏也因为这血液的吸食而垂垂地活泼了。
那人是个30岁摆布的短发男人,身穿休闲装,我一看就是来山上度假旅游的。
“我的五脏六腑已经规复了最根基的生机了,固然还是很糟糕,缩水很严峻,但是我想今后只要多吞噬些血食,就会规复到我生前的模样。”
“呼”,我抛弃了被我吸干血液的兔子,嘴边还残留着暗红的血渍。
我的目力加强了很多,一眼就看到了吉普车驾驶位的那具男尸,恰是我边上的男人。
呵,差点忘了,我不是人了,还是没有果断啊,唉。
我走到了他身边,发明他没有带任何东西,没有开车,没有行李,就只有身上的一套休闲服,让我感到奇特。
“呼咻”,这一次的射杀,我卯足了劲,甩出了竹竿以后,手臂上的青筋悍贼,浓烈的血液充满在血管中,力量大增。
我俄然产生一种悲惨的感受,身材的本能奉告我,鲜血就是我平常的饮食,就像是米饭面条一样。我仿佛真的不再是人了,不管是刚才还是现在。
“嗬嗬嗬……”我抓兔子的那只手猖獗地颤抖起来,一股强大的力量节制着我的手,要将这血淋淋的兔子送到我的嘴里。
枯萎的器官和肌体都在血液的津润下逐步恢重生力……
也不晓得是不是因为吸食了血液的原因,或者又是我死而复活获得的强化。不管如何,这老是功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