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馨仿佛被秦朗看的不美意义,一双小手把通红的脸捂的紧紧地,不敢说话。
那苗条的玉腿,套上丝袜以后,团体闪现出一种朦昏黄胧的奥秘感,这类奥秘感,对男人一样有着莫大的吸引力。
“坏孩子,你如何能喜好我?”
“新罗绣行缠,足趺如春妍”
这份豪情让秦朗心中打动万分。
白日鹅太美,倒是用来赏识的,小绵羊再敬爱,倒是用来揉虐和咀嚼的。
他咽了口唾沫,猖獗的喘着粗气,将乐馨的小腿抬起来,乐馨没坐稳,一下子倒在床上,秦朗顺势看去,的确要鼻血爆棚。
秦朗鬼使神差的捏了捏乐馨的小脚,隔着丝袜,那种丝滑,用说话,是没法描述出来的。
这的确就是造物主最美好的佳构。
乐馨噗嗤一声,捂嘴轻笑,收回一阵银铃般的笑声,弄得秦朗大窘。她白了秦朗一眼,眼神中,百般旋旑,万般迷离,端的是风情万种,迷死男人不偿命啊。
乐馨不晓得他有了神农鼎,现在,在乐馨的眼里,他就是一个在乡村种地的小农夫罢了。但是乐馨不但没有看不起他,反而还情愿为他做这些事情。
秦朗想要将乐馨的凉鞋解开,却因为向来没有解过女人的凉鞋,而笨手笨脚,白白忙活半天,累的满头大汗。
我不要忍了,秦朗疯了一样,不计结果的冲上去,但是,双手在碰到那边的时候,却莫名其妙的一僵,这硬呼呼的是甚么啊?
他想要获得女神的喜爱,想要将女神占为己有。但是令他没想到的是,本身竟然不费吹灰之力,乐馨教员竟然主动投怀送抱。
古往今来,多少文人骚客对那对三寸小弓足,有着莫名的神驰和推许?
她这副欲拒还迎的模样,完整扑灭了秦朗心中的火焰。
那娇小敬爱的小脚,被一层薄薄的丝袜给裹住,平白添上几分昏黄的奥秘色采。因为害臊,前面的珍珠豆蔻,微微伸直,仿佛娇羞的新娘子,是那般惹人垂怜。透过薄薄的袜尖,秦朗能够看到,那粉红色的小脚指上,涂着诱人的指甲油——鲜红色的。
乐馨忍不住的翻了翻白眼。
秦朗悄悄低下头,微微吸了一口气。
乐馨教员是女神级的人物,秦朗从未对她产生过任何设法,但是明天,当他在浴室看到乐馨教员的那些贴身小衣服,秦朗的心机,刹时就变了。
那敬爱的小下巴,才是女人最称手的利器,或者应当说,躺下的女人,她们的下巴,对男人有着一种莫名的魔力。因为看到这一处,仿佛能够极大的满足男人的征服欲。
有多少男人,想冲要上去,撕破它,咬烂它?想要对内里的宝贝,一探究竟?
乐馨仿佛触电普通,微微用力,想要将脚抽返来,却没法摆脱秦朗的魔爪。她焦心而害臊的表情,使得她呼吸逐步短促起来,胸前那对山峦,跟着她的呼吸,而忽上忽下,起伏不断,被秦朗看在眼里,酥化了他的刚阳之心。
那三寸弓足上传来一股儿淡淡的香味,另有一点轻微的汗味,以及从灰色高跟凉鞋上感染的皮革味。这味道是如此的实在,乃至于秦朗觉得本身是糊口在梦境当中。
在秦朗看的呆呆的跟猪头一样的神采的时候,乐馨坐起来,伸出葱白小嫩手,用一根芊芊玉指戳了戳秦朗的脑门。
“凌波微步,罗袜生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