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我在异界有个家 > 第二十三章语惊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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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传授本人却很宽宏,还当真的点了点头:“树林的林,大风的风,恩,我记着了。”

“这小我不错,我蛮赏识他的。”林风道。

第14子李明

……

好!

林风一副老迈不甘心的模样,都快下课了,这老头另有完没完。哥还得抓紧赶着去会考呢。

“小子,还尼玛傻站在那干啥,麻溜的认输。”

总计14人中,除李福、李治外,竟有12人“死于非命”!

“同窗,可否奉告我你的姓名?”讲台上,都传授笑呵呵的道。

“妈蛋,我都想认输了,你还想咋着?”林风内心不爽起来。

人群大眼瞪小眼,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面面相觑。

李怀民,就是这些女同窗心中的豪杰!

一张放肆的笑声响彻,林风的脸又黑了些。

第3子吴王李恪

全场都被震住了。

真他娘的出色。

终究无能的李治继位,娶了父亲的秀士武则天,他们的儿子几被武则天杀光!唐改元为周。杀兄弟黜父亲虎毒食子!

义愤填膺。

“那你到底甚么意义?”李怀民神采阴沉了下来。

秦桧绝对是一才子。博学多识,书法成就颇深。连天子都评价他“朴忠过人”,这个评价相称高,绝对算得上明天的名誉称呼了。

汗青大课上,李怀民夸夸其谈,数典论今。

刚才你说你以和李世民同姓为荣是吧?对了,你还说千年后的明天,他也应当是我们学习的表率,是有这话吧?”

在政治上,因为秦桧本人廉洁从政,在经济题目上靠得住。宋朝末期才得以苟延残喘了几十年。

诚恳说他在汗青方面他也挺佩服这个李怀民,一番狠恶的演讲下来,本就没有甚么争强好胜之心的林风,心想着干脆认输算了。

那态度,真他妈欠抽。

秦桧的仿宋体,你用,我用,他用,大家都在用,中国和天下已经离不开仿宋体!

这目光看的林风直嘬牙花子。

第4子李泰

以是我说,秦桧虽奸,确有可取之处。你们谁对我的说法有定见?”

林风说的,他压根听都没听过。

第6子李愔

再看李怀民,一张脸从白到青,从青变紫,再从紫色变得像锅底一样乌黑。

讲堂上,有情面不自禁的拍起了巴掌,大声喝采。

哈哈哈……

林风用心拉长了音节,比及统统人眼巴巴目光谛视过来的时候,才语锋一转道:“你丫纯属就是读书读傻了,普通我对你这类人的评价,说好听点叫书白痴,说刺耳就是二逼!听懂了吗?”

林风鄙夷的把头别到一边。

林风却没甚么感受,随口道:“林风,树林的林,大风的风。”

李世民是李怀民气中的豪杰。

咬碎了一嘴的牙,李怀民强忍着道:“我们评价的是汗青人物又不是甚么品德题目,你这是在对付。”

林风大大咧咧的清算了一下衣服上的褶皱,又咳了两声清清了嗓。

秦桧官拜宰相,位极人臣,却只取了一个老婆,并对老婆从一而终。

统统人目光唰唰集合在了都传授脸上。

太打脸了。

李怀民也有些不测,一挑眉毛:“这么说,这位同窗认输了?”

都传授一副谦虚就教的模样:“这位同窗这么说想必有来由吧?”

咔嚓、咔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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