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那片树林里有一大群猎物,有头上一只角的,有头上两只角的,有好多角的,另有头上没有角的!”
木风哂笑点头:“蓑衣也不是全能的,只能防着如许的细雨,如果碰到大雨了,还是需求躲进屋子里不出来的!”
或许是狼王已经跟本身的族人说了本身认同木风作为火伴,以是此次有四只狼自发抢先步队一里多地,较着是在探查丛林的意向。
木风不晓得狼王如何辨别的,但必定比他好了解,毕竟它跟狼哨是同类。
因而一群五十来人,又加上三十多只狼,称不上多大,范围却绝对不小的人狼打猎队在丛林里穿行,目标直向草原边沿。
这事关他此次到底能抓多少坐骑,不由他不上心!
不过眼下不下雨对于木风来讲倒是个好动静,便利出行。
木风一点也不料外,点头再次灌输思惟:那就好!你记得是我这个火伴给你医治的就行了!
顿了顿他又说道:“不过看这环境,只如果食品不是很贫乏,又能看出来还下雨的,根基上都不会出来的。”
他晓得这是狼王把大麻子他们视作了狼犬的“叛徒”,身上又感染了太多“人的气味”,以是引发它们不适。
木风:大兄弟,你脸上这道疤挺都雅呀!
毕竟现在如许环境就挺好,只要打猎了,叫上狼王带上族人便能够,打猎结束,坐地分猎物就万事大吉。
他在心底想着:“如果哪一天狼王俄然发明了它已经被驯化了,不晓得会作何感触。”
部族里的路有些泥泞。
“看来返来今后得想体例把部族里的路补缀一下!”
一只角的是角犀,两只角的不是羊就是牛之类,没有角的能够是马。
狼王较着一愣,冲木风呲牙:你要感觉都雅,我在你脸上也来一道!
不过想归想,如许话木风必定是不会直接说出来的。
木风带着五十个打猎队员,穿上蓑衣解缆了。
“那我们姜氏现在也比其他部族要强!”明光高傲说道,“他们没有像您一样的大酋长,而我们姜氏部族却有!”
狼王倒也遵循承诺,承诺面前这小我类火伴。
这疤痕放在其别人或者植物身上还真不好说,但是放在狼王的脸上竟有种说不出的“相配”,平空多了几分威武凌厉的味道。
最让人无语的是豆豆跟那只狼哨原地一会点头晃脑,一会又撒泼滚地,场面非常风趣奇特。
路过那棵大树的时候木风没有踌躇,直接抬头“嗷呜”喊叫起来,呼喊他的狼王火伴。
很明显,狼王这群狼,跟大麻子它们,相互仇视。
让木风惊奇的是这前后才十来天没见,狼王脸上的伤已经完病愈合,只留了一个疤痕在上面。
木风:好,那我们解缆!
“嘿嘿!”明光咧嘴笑道,“他们必然想不到,我姜氏不缺食品也出来,并且不消管雨天!”
很快,狼王派出去的狼尖兵跟豆豆返来了。
出乎统统人的预感,第二天早上,雨停了,一滴不下。
有鉴于前次抓马鹿的经验,此次木风判定上来就叫狼王,并且在见到狼王只带了二十多只狼的时候,他顿时奉告狼王,此主要干一票大的。
但他跟豆豆不是。
平时也不消去管狼群的吃喝拉撒,也不消操心狼群是否抱病啥的。
木风大笑:行了行了,你这疤好得也挺快。如何样,前次给你治伤的结果不错吧?
木风惊奇,只感觉比来姜氏部族里的人仿佛空前的自傲,言语当中对于其他部族非常的鄙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