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著小说中,领巾对叶珩的意义严峻,也是减轻叶珩对唐家仇恨的最首要的导火.索之一,以是必然要禁止这熊孩子烧领巾。
固然说是侄子,但因为跟唐明奚一起长大的原因,两人更像青梅竹马。
叶珩半跪在地上,摇摇摆晃支撑着身材站起来,咳了口带血的唾沫,声音沙哑:“我没偷。”
霍一然从小以唐明奚是瞻,自从听到唐明奚受伤以后,便马不断蹄就往唐家老宅赶,为的就是给叶珩一个经验。
他活了两辈子,自傲有体例帮忙叶珩脱困。
唐明奚的心脏都蹦到嗓子眼了,万分危急时候,他反而沉着下来,蹙眉看向叶珩,深吸一口气道:“还不把地上的衣服捡起来,我让你清算衣服,没让你清算到院子里来!”
这条就是叶月失明之前为男主织的最后一条领巾!
今晚好不轻易找到机遇,筹办送将来这位搅动风云的叶家家主一份情面,成果情面没送到,正巧在门口被霍一然抓了个正着!
地上散落的西装、风衣、外套,乃至另有棉被,都不是叶珩在唐家能用的。
叶珩站着没动,眼神却盯着领巾,一眼都没错开,那凶恶的模样,仿佛下一秒就会暴起把领巾抢归去。
唐诺还是有些担忧,心脏“砰砰”跳,盗汗悄无声气地从后脑勺滑落。
霍一然暴露一口洁白的牙齿:“小叔,我这不是传闻叶珩这废料敢对你脱手,以是来给你出气了嘛。成果我发明,这废料竟然还偷东西!”
唐明奚心跳如雷,特别是叶珩看过来时,他透辟心扉的恨意直直的戳在本身身上。
唐明奚靠近他,淡淡的甜香覆盖了霍一然,后者的喉结不受节制的高低滑动一瞬。
他皱眉思虑半晌,余光瞥见了神采非常的唐诺,俄然间福诚意灵,顿悟了。
踩到领巾的一刹时,叶珩的神情终究不是无动于衷,神情清楚有些怒意。
唐明奚:……好吓人qvq。
唐明奚停下脚步,这才看清楚院子的全貌。
在贰心中,唐明奚一向以来都风景肆意,人生中独一的污点就是叶珩。
唐明奚披上西装外套,仓促从二楼往院子里走。
霍一然仿佛找到了新的乐子,晃了晃领巾,笑得非常歹意:“叶珩,既然你说你没偷,那这些衣服也都不是你的咯?”
仿佛是唐明奚部下的一条作歹多端的好狗。
唐明奚心中警铃高文,只见下一秒,霍一然就取出打火机,放在了领巾上面:“那我烧掉也无所谓吧。”
阴恻恻的,看霍一然时,如同看一个死人。
男主哥,冤有头债有主,是霍一然抽你,不是我抽你啊!
唐诺是惊奇,眼底闪过一丝震惊:这废料二哥,竟然和宿世的做法不一样。
唐明奚刹时头大起来。
与此同时,看到这条红色领巾的一刹时,唐明奚标致的杏眼也微微瞪圆了些。
他神采极差,双目充满血丝,大怒地盯着唐明奚:“小叔,你刚才说甚么?”
是了,唐明奚想道。
唐明奚:……?
作为叶珩独一的老友,唐诺不忍看他夏季受冻,因而避开唐家的仆人,偷偷地给叶珩送换洗衣服。
这熊孩子如何这么能作死?雷区蹦迪无冕之王非你莫属啊:)
唐明奚:……本来你晓得啊,熊孩子你公然用心在挑事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