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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俩不是轰轰烈烈的爱情,是平常糊口中细水长流的暖和。
林琛见陆心榆眼睛直直盯着她,抬手扯了下衣领,眉梢微挑,笑得那叫一个对劲,“如何?被你老公帅疯了?”
“不然呢?”
“哎,口是心非的女人啊。”
陆心榆从床高低来,“你从速去用饭吧。”
林琛放工今后就给陆心榆打了电话,问她吃晚餐了没有。
“唔,那大战二百九十九回也行。”
“喂。”困意未消,接起电话的时候,声音都带着睡意。
林琛被陆心榆推到浴室沐浴。男人沐浴很快,几分钟就出来了。
“呃……现在年青人都这么早结婚的吗?哈哈,那行,那我就本身去了。”
陆心榆笑了笑,“好。”
她将衬衣拿起来,递给他,“尝尝看。”
林琛话一落,单手扣住陆心榆脑袋,重重地吻住了她。
林琛一顿,眼睛顿时亮起来,满脸笑容,“如何了?今晚筹办和我大战三百回合?”
“……”但是陆心榆这会儿腰酸背痛,满脑筋只要一个动机:好想打死男朋友!
还没问是谁,就闻声林琛说:“不去了,得回家给我媳妇儿做饭。”
分开的时候,嘴角微勾起一丝笑意, “我们陆大夫还长本领了, 都学会偷亲了?”
陆心榆眼睛终究展开,从床上坐了起来。
“明天早上返来。”
林琛嗯了一声,说:“那我一会儿过来陪你。”
陆心榆洗漱清算好,出门,开车去了妈妈面摊上。
“可不是,近墨者黑嘛。”
“同事。”
然后又侧面问了一下,“他有没有提过结婚的事情啊?”
……
公然人帅穿甚么都都雅啊,这的确就是行走的衣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