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了,之前王文韬在沿河路碰到的那条狗就是李帅男的,不过那条狗已经被王文韬打死丢到南蟒河了,那条狗咬过很多人。
话没说完,中年人李帅男就看到了躺在地上冒血的藏獒,他的神采刹时变得惨白如纸,顾不得说话,李帅男一把扑到藏獒的尸身上:“小明,小明你如何了,是谁把你打成如许的,是不是中间这个王八蛋,是不是他打了你。”
李帅男抱着藏獒的尸身抬开端,对王文韬的恨意刹时就从玄色仇恨烟柱进级成为血红色的仇恨烟柱,并且另有持续上升的趋势:“狗东西,你杀了我的小明,那么我就要把你的命赔偿给小明,我要将你碎尸万段、千刀万剐、五马分尸……”
“砰……”
第三件事情就是咬小孩的事情,那条狗差点把一个小孩子咬死了,小孩的父母要打那条狗,成果被李帅男狠狠经验了一顿。
王文韬明天早晨之以是来找他,天然是因为他做了很多好事,此中最着名的就是纵狗咬人,乃至还咬死过人。
白叟、小孩、男人、女人……最着名的有三件事情,第一件事情就是咬死过同河县城郊一个白叟。
这条恶犬重重地撞击在墙壁上,产生刺耳的声音,当即惊醒了正在屋里睡觉的李帅男:“谁呀,产生甚么事情了?小明,是不是有小偷来了,快点咬死他,别让他跑了。”
毕竟王文韬把他们热诚的那么狠,现在还让他们吊在屋梁上,头上顶着翔,他们就算是想要不恨王文韬都不成能了。
这家伙名字起得很搔浪贱,为人也又浪又贱。
某一夜,早晨十一点多,丛林半岛初级小区,一号楼三单位311。
这些富豪和权贵,才是具有嫉恨之力最多的大财主呀,毕竟这些人有钱有权有影响力,天赋前提特别好,一旦嫉恨王文韬的话,很轻易就能够进级了,并且进献的嫉恨之力又比较多。
这一顿狠打,打的李帅男躺在地上奄奄一息,再也说不出狠话了。
一举而数得,多好的事情呀。
“嗷嗷……”
随后数天时候,王文韬把全部同河县凡是想要代替地龙帮、猛虎帮的地痞们十足狠狠地经验了一顿,并且残暴地热诚他们、暴打他们,让他们不得不窜改打算,再也不敢组建玄色权势。
因为每次出事都是他的狗咬的,以是每次他都能够脱身事外,最多也就是赔点钱了事,乃至有些时候还仗着有钱有势不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