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我,新任冥王 > 第七十四章:疯子巫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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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倒是奥露菲给出了答案:“它是被冥王戈登赶走的。”

下一刻奥露菲的话考证了冥王心中的猜想:“杰瑞……我模糊记得这个名字,对了,记起来了,莫非你就是阿谁排行第十四,人称为‘疯子巫妖’的家伙?!”

“杰瑞……我记得这个名字。”奥露菲收起铁锹,听到这话较着的一顿,“我记得这个名字……对了,你莫非就是巫妖三杰之一?!”

“还是新冥王开通,戈登陛下实在是太老派了,哈哈哈。”杰瑞手舞足蹈的笑着,苍夜白了一眼,心想如果你真来这么一出,我才不会只是把你赶出去那样简朴的措置你,哼哼。

女仆长听到这话,嘟着嘴,一脸的不甘心,却不再多说甚么,她时候记得本身的任务,她是冥王身边的女仆,而不是供应定见的智者。

“啊?”苍夜一脸的难以置信,他不明白作为如此首要的角色,一名巫妖竟然被冥王给放逐了……

“这是……”

“不不不,我可不是排行十四,严格来讲在统统巫妖中我是排行第二十五,也就是最后一名阿谁,只是每一次圣战都没法找全统统的巫妖,成果呢,我就成了第十四,明显我更喜好二十五这个数字,二十五放大十倍就是二百五,那是一个多么威武的数字啊。”

甚么乱七八糟的,你咋不说是杰克琼斯,杰克斯洛伐克和杰森斯坦森啊。等等,难不成这位神经病骷髅也是巫妖!

“呃,哦,对了,你如何会在这里?按理说你应当在冥王城堡中才对啊。”在残破的冥王影象中,上一次圣战中的大部分巫妖都应当消逝于冥王城堡中,实际上来讲应当是身处冥王城堡中的潘多拉更轻易找到第一个巫妖,而不是在外厮混的本身。

苍夜倒是没理睬这货的胡言乱语,他现在两眼冒心,赶紧上去热忱的握住这位老同道充满骨感的胳膊:“哎呦妈呀,可想死我了,你好你好,我是新任冥王苍夜,你是我找到的第一名巫妖,这真是太好了。”真是刚打打盹就有人送枕头,想不到本身不晓得去那边寻觅的巫妖,竟然就在这地底旮旯里找到一名。找到巫妖的高兴充满于心,他乃至没重视到这货的称呼――疯子巫妖。

空中是金子,墙壁是金子,就连天花板都由成块成块的大型金砖搭建而成,在火光的映托下炫的人两眼放光,苍夜虽说带来了很多本来保藏在冥王城堡的金银,但总量底子不及这里的非常之一,就算是城堡四周那处金矿不竭开采,要想达到面前所及的数量也需求几十年时候,前提是那处金矿没有在途中便被开采结束。

“不不不,精确的说应当是两万六千七百三十四天,哦再过几个小时,这个数字又得窜改,我们做学术事情的,统统都要精确一点。”

虎魄色骷髅嘎嘎笑着,施了一个标准的冥王军军礼,只是它这模样做这个行动倒真是非常诡异。杰瑞的身板在骷髅界也算得上高大,就它这身上骨骼的材质,在骷髅界如何也算得上一个一表人才,高富帅啊。高和帅是较着的,至于富吗,苍夜可没传闻过哪个巫妖是穷鬼。

杰瑞幽森的眼眶中闪动着红色的灵魂之火,他转过甚,奇特的笑着:“陛下,您不会感觉这都是属于我的吧?”

“不不不,巫妖三杰是杰诺卡,杰西,杰恩斯,而我是杰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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