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倒是刀术,当然对敌经常伤而不死,可却易上手,易速成,更适于自在阐扬……”
雷髯满身甲胄,威武不凡,言行举止一丝不苟。
“现在我的上风在于感察灵锐,反应敏捷,运气迅疾,意到手随,劲随招发……若想与真力赛过我的强手争锋,我必须得将本身诸般上风阐扬到极致!”
“实在,我早就感觉,吾等学武之初,分歧适自剑术动手,与其苦苦练剑事倍功半,不如将这份精力分摊到刀术和枪术上。”
雷哲轻吁口气,“我的剑术、刀术、枪术进度一向相差仿佛,之前用剑只是一时随便罢了!”
“新期间,将在我手中冉冉升起……”
在这方面,奸佞小人就好使多了,却又轻易滋长叛变,以下犯上。
“简而言之,便是一个字――快!”
“快……?”落英回想着白日里雷哲三场战役的气势,顿时如有所思。
“你筹办转修刀术?”旁观很久的落英眨了眨标致的大眼睛,特长绢替他擦了擦额头的细汗,“你不是一贯惯用剑术么?”
雷哲身形扭转如风,丝丝刀光似银弧闪动,在他本身变幻不定的影子里纵横穿越,凌厉如电。
哪种兵刃最合适现在的本身,他便毫不踌躇地挑选这类兵刃,一样,此后若这类兵刃不再合适他,他也会决然决然舍弃这类兵刃,另择良配。
如有若无的刀刃破风声混入衣袂拂飞声中几不成闻。
身后漫天纸钱飘摇洒落。
“但是剑器这一刺,难学更难精,若想练到对任何敌手都能后发先至,一击必中,至乎十步以内,人尽敌国……其难度实在太大,即使资质横溢、悟性超绝之辈,亦非得十数年、数十年苦功不成!”
固然他本身也很有剑道情怀……
上位者都但愿部属是忠臣孝子、仁人君子,永不叛变,但忠臣孝子、仁人君子做事常常自有其道义、操守和底线,不会无前提履行上位者的统统号令,犹其是某些见不得光之事。
“公子,雷冗所部百人队的甲胄、弓弩、长枪、铁盾已尽数收缴入库,即使他们故意肇事,风险亦可降至最低……”
岩伯只觉满心冰寒,看向雷哲的眼神亦变得庞大非常,如此为达目标不择手腕,捐躯一个眼线毒杀庄氏父子不说,现下又把毒手伸向雷氏族人,一言而决数人、数十人的存亡,他们身后,但是一个个家庭……如此越演越烈,是他所不能接管的,更不是他设想中的仁爱族人的族长!
“待我再总结创建出配套的身法,就唤作‘捉影’!”
“刀法――捕风捉影!”
平心而论,他感觉若非神仙般的妙手,一剑之出奇异莫测,令人防不堪防,将剑器的刺击上风阐扬到极致,不然用剑还不如用长枪、长矛,起码一寸长一寸强。
“同时有此一着,雷髯便有把柄握于我手,由不得他不昂首服从,如此我局势已成,执掌族权再无疑问……”
有一得必有一失!
“不过,劳烦髯叔再辛苦一趟……之前庄坷讲错提及伯父的死,显是知恋人之一,我又用心在雷冗父子面前要求庄氏一族解释伯父遇害之事,他们父子为防袭杀伯父之事过早透露,很能够在明日庄坷等人分开后予以截杀。”
清风无相,焉能捕?
雷哲凛然与之对视,“雷冗父子的亲信部下不成能尽忠于我,即便投效于我,我也信不过他们……换言之,他们于我族再无代价,死不敷惜,我这也算废料操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