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吃一碗酒吧!”梁绪不等老夫发话,已是举起了酒碗敬去。
这刀疤是多年之前留下来的,当时候他还只是阿狗,当时候他还没有刀疤,他与另一人争夺这乞讨的地盘,争来抢去,两人筹议了一个赌局,阿狗挨那人一刀,如果不死就占得这地盘。
老夫沽了一碗酒,神采奇特的看着梁绪,然后把酒摆在了他的面前。
老夫答允着,将已经切好的羊肝丢进锅里,然后回身打了一碗酒,当啷啷的放在桌上:“一碗酒两文钱。”
梁绪说着,手指猛一发力,那银锭翻飞着当啷一声落在了老夫面前的案子上。
只是他没有想到,在他脱手时,那蓝衣仿佛早有发觉般的微微一笑,那些小乞丐见已经到手,天然的散了开去,而这蓝衫人便加快脚步,也向着街尾的巷子走去。
“你既然城中有朋友,又何需求来问我?”
“你的话太多了,绕了太多的弯。”
梁绪仿佛还不对劲,看了看酒,嗅了嗅,然后又对老夫说道:“本日看来也就我一个客人,老夫不如一起来喝酒?”
“你未曾见过?”
狗爷好养狗,在他还不是狗爷的时候就在养狗,有他一口吃的,就有狗一口吃的。这也是他被叫做阿狗的来源,叫花子连本身都养不活,却还养只狗,确切令人称奇。只是狗爷这养狗与平凡人分歧,凡人养狗是为多个宠戏的活物,狗爷养狗就是为了吃,当他的狗长大了,而他又觅得了新的小狗时,狗爷便会宰了大狗来吃。
是夜,还是那条官道,还是阿谁羊杂碎的摊子,梁绪正坐在长凳上吸溜吸溜的唑着他的羊汤,老夫部下的刀正在夺夺的响着,一段又一段的羊肠被他切碎开来,丢进那翻滚着的大锅里,又伸手取了一块肝,仍旧夺夺的切着。梁绪唑了小半碗羊汤,忽的停下了,与那老夫道:“再给我加一碗酒”
老夫摇点头,微微一叹,旋即又给本身沽了一碗酒,拿出一碗蒜来,一瓣蒜入得口中,然后大大的吃了一口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