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要喝也给我等调班以后,你喝死老子都不管。恰好用来当钓沙鱼的鱼饵。”老伊森呵叱道。
对方的气愤就是猪都感受的到更何况杜克。他不竭的向后爬,直到没有任何退路。
“阿谁老不死。”想到这里,老伊森笑了笑。人年青的回想老是那么让人记念。固然穷但是他具有安康和自在。他已经记不起用两只眼睛看东西是甚么模样了。现在的他固然能挣很多钱――莫里森向来没有虐待过他的这个老兄弟。但他的糊口跟之前没甚么辨别,孑然一身,毫无积储。年青的时候喝一个铜板的劣等酒,吃熏的发黑,比海水还咸的腌鱼,穿别人不要的破衣服,玩暗巷里最老的女人。现在则是喝一个金棘花的好酒,吃最上等的牛肉,穿最好的衣服,玩酒馆里的奇朵赛舞女。本质没甚么分歧,偶然候老伊森感受他更喜好穿上略显古板的糊口,起码跟坏气候和海怪斗争让他有活着的感受。而岸上的糊口却让品德外的空虚。陆地太无聊了,就像坐在一艘永久不会沉默的船上。他这个船长完整没了意义,别人不再需求他,除了喝醉了摔在暗沟里,在陆地上谁还会淹死呢。三岁小孩都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