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的眼睛固然黑眼圈重,红血丝多,但并不远视,他办公室里只要一副防蓝光的眼镜。而他独一会戴眼镜的环境,只要他需求长时候目不转睛的盯着电脑的时候。在加上调剂显现器的行动,就只要开文这一个解释了。
长相阴沉,恰是季朗给人的第一印象。
当年季朗写《犯法条记》的时候,因为写的和案件本相过分类似,乃至于被霍明知盯上。以后季朗为了埋没本身梦魇的才气,也为了更好的解释本身的小说,他只会在小说中保存罪犯作案的过程,其他的如名字,春秋,职业,动机,能够直接和实际挂钩的东西,他都会换掉。
四人便不再理睬巫渺渺,低头去看小说。
一周后,第二位受害者呈现了,还是是刚毕业的女大门生,还是是在出租屋里被人挖肝。又过了半个月,第三位受害者呈现了,这位受害者荣幸的活了下来,却仍然少了半块肝脏。一时候满城风雨,民气惶惑,每小我都在问挖肝魔到底是谁?
如许一来,如果有人再来诘责他是如何晓得这些细节的,他能够说是本身汇集质料,推理复原出来的作案过程。而就算对方不信,拿他也没体例。
【是我,我就是挖肝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