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她信赖,她会是全天下最好的后妈。
本来,这就是传说中的能够让耳朵有身的声音。今后写小说不愁没有素材了。
洗手间在哪啊?这屋子里如何另有这么多门?到底哪个是呀?
【没错宿主,是凌千隻救了您。】
之前抱着她回家,本来想把她放在客房里的,厥后也不晓得为何,就把她放在自个寝室了。
咦,如何睡在地上了?
一头青丝散落在床上,江茴笙边解这烦人的束缚,边抬眸呵呵一笑,“凌总。明天气候不错啊。”
被子很软很和缓,还透着淡淡的男性气味。
去洗手间只是个借口,是江茴笙想要调剂一下表情的借口。
人生为甚么要这么孤单如雪。
莫非,在毁尸灭迹之前,还要做点别的事情???要不是深知总裁现在不可,左助真要冒出一些险恶的设法了!特么这不是小说里常常呈现的兄弟俩抢一女人的故事嘛!
江茴笙已经从床高低去了,面对刚才的失态,她只感觉丢了面子,“凌总,我去下洗手间哈~”
水晶灯、壁灯、床头灯。
凭甚么如许的种马就能享用至高无上的统统。
唉!人但是个妊妇啊!
果然是他。江茴笙微一蹙眉,俄然感觉,他也没那么讨厌了。但是没那么讨厌和喜好是两回事?
想起现在中午了,到了要用午餐的时候。本着待客之道,本想叫她等下一块用餐的,趁便谈一谈防盗体系的事情。
“咳!”
江茴笙身子一停,看着他似笑非笑的模样,恨不得将头埋进被窝里。
为了孩子,还是吃点吧。土豪家的饭菜,特么不吃白不吃啊!
展开眼睛,眼睛正上方是一盏富丽的水晶吊灯。
说罢,落荒而逃。
她低头一看,作茧自缚啊有没有?已经没有洞给她钻了。
……
江茴笙,你个色女!
哎妈呀!还往家里带了!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她是一个后妈。
不争气的肚子在这时候传来饥饿感。但是,江茴笙并不筹算屈就:“明天的事情感谢凌总了。但我与您非亲非故,实在当不得一顿饭。我先回家了。”
摸摸,摸一摸,不成能啊,地上如何能够这么柔嫩。
合作火伴,对啊,防盗体系,差点忘了。都说这一孕傻三年啊,本来脑袋就不灵光,再傻下去可如何办。。。
灯瓣像一朵朵花,即便是白日,还是能折射出刺眼的光芒。
身上是盖着被子的。
“咳咳。”凌千隻右手握成拳,放在唇边咳嗽了几声,眼中含着淡淡的笑意,站在门口看她:“江蜜斯。”
但是,为甚么还是难过地想打人呢!?
江茴笙俄然心一惊,下认识地把手放在小腹上。她能感遭到这小家伙还在本身肚子里,那种悄悄的脉动,血脉相连的感受。
说到江茴笙的内内心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