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侠客至高 > 第二十九章 初遇野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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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名野猪人拔起了一根倒插在路面上的长矛,看着齐飞不怀美意的说着。

野猪人可和野猪分歧,即便是像老虎这类山中的猛兽,只如果呈现在他们面前,也只不过是一顿甘旨罢了,可想而知他们的强大。

让齐飞不管如何也不能健忘的是,本身在拜别时,那孟昊然看向本身的眼神。

瞥见克烈和克顿完整没有禁止本身的感受,齐飞拿起了放在一旁的马鞭,刚举到半空中时,克顿的声音再次传来。

一起上,齐飞甩动动手中的马鞭,缓慢的奔驰在管道上,在马车前面扬起了漫天灰尘,时不时惊起路边的飞鸟,叽叽喳喳。

明天已经是齐飞等人分开月河镇的第七天了,在这七天里,玲玲早就和那位孟昊然的女儿打成了一片。

驾!驾!

所谓虎父无犬子,梦依依自但是然也是一名职业者,而她的职业天赋就是连齐飞都为止猎奇――流行者。

“等一下!”

“齐飞哥哥,如何了?”

对于这名野猪人的神采,齐飞用心假装没有瞥见,开口问道:“那么为甚么两位野猪人大哥要拦下我们呢?”

而跟着齐飞的快马加鞭,四周的风景也从矗立的群山渐突变成了富强的丛林。

野猪人,也叫野猪人文明。

驾!

这两位野猪人一闻声面前的人类叫本身大哥,欢畅的直接咧开了嘴,道:“哎我说克烈,我就和你说了,人类都是一群很好说话的东西,你看这个瘦不拉几的人类,一看就是被我们兄弟俩给吓到了,直接套近乎了。”

但是就在齐飞驾着马车在赶路时,两根从天而降的长矛倒插在了火线的门路上,齐飞见到后一扯缰绳,来了个急刹车。

梦依依,这就是孟昊然女儿的名字,至于她为甚么不消孟这个姓,听她本身说是为了驰念本身的母亲,不过这月河镇的人们眼中,她还是被称为孟蜜斯。

……

唰!唰!

“又如何了?”

“我说克烈,既然明天都碰上人类了,我们还吃甚么老虎肉啊,我传闻在人类的马车中但是都藏着极其甘旨的美食!”提到吃的东西,克顿的眼神一下子就敞亮了起来。

上身的膀子只是简朴的批了条兽皮,身高两米多,浑身的肌肤闪现出一种青色,在手腕和脚腕处上还长着根根清楚的鬃毛,但是最具标记性的还是要数那脑袋了,那清楚就是一个猪脑袋!

齐飞双腿一脚马肚子,本来就已经是在门路飞奔的马车,速率又是快了几分,如果不是这辆马车的车厢布局慎重,恐怕早就“腾飞”了。

而现在,齐飞策马驶入的处所真是这么一群生物的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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